县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社会监管,提高政策透明度,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了湖口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现予以公布,望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公布本单位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或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将在门户网站专栏实行常态化公开。
二、目录之外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或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三、执行中的目录变化,包括项目新增、取消、停征、免征及标准调整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将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实行动态化管理。
特此通知
附:《湖口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湖口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湖口县政府性基金目录》
《湖口县考试考务费目录》
《湖口县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湖口县部分商品价格和收费目录》
湖口县财政局 湖口县物价局
2018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