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731

关于公布向湖口县行政审批局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21 17:20 责任编辑:湖口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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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水县等10个县(市、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的批复》(赣办字[2022]32号)文件精神,经十七届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湖口县行政审批局实施,现将《向湖口县行政审批局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事项划转范围

将县委办(档案)、县发改委(含县国动办)、县科工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局等16个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35个主项282个子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详见附件)。

2.优化审批服务

135个划转事项县行政审批局全部承接独立审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采取容缺办理、承诺办理、帮办代办、免证办理、免费邮寄等服务措施,全力做好审批服务。

3.加强审管互动

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后,审批由县行政审批局履职,承担相应法律职责,原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事中事后的监管职责。县行政审批局与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推送制度及监管结果抄告制度,实现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信息互通,保障审批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附件:向湖口县行政审批局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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