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1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决策事项纳入湖口县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湖口县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正式印发,请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情况的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做好决策全过程的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附件:湖口县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湖口县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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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是否 听证 |
决策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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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口高新园区沿江化工、落后产能及低效用地企业搬改关实施方案》 |
湖口县科工局 |
否 |
6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