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危改办字〔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规范全县危改工程申报建设程序,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基本要求,结合《湖口县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
现就我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材料明确如下:
一、危房改造前所需材料:
1.危房改造个人申请书;
2.户主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家庭全部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3.社保卡账号复印件;
4.低保、残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复印件等;
5.民主评议意见表;
6.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名单图片;
7.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8.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
9.改造(维修)前照片。
二、危房改造中所需材料:
1.改造(维修)中照片;
2.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
3.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三、危房改造后所需材料:
1.改造(维修)后照片;
2.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维修户);
3.农村危房改造建房安全验收表(改造户);
4.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
5.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农户签字资料;
6.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调查表。
请各乡镇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将文件精神和具 体内容传达至乡(镇)相关部门、村级组织,乡镇具体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材料填报、收取、汇总和网上信息录入,确保与危改工程进度建设同步进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政策要求,保障农村危房改
造这一惠民工程能够落实落细。
附件:湖口县农村危房改造户档案资料清单
湖口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