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口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湖口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口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三农”和粮食流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和粮食流通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涉粮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粮食物流产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粮食等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和粮食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产业扶贫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粮食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粮食经济运行。承担全县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组织农业农村系统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和粮食储备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 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和粮食流通储备的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根据全县粮食储备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县级投资项目。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十三)研究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管理全县粮食储 备,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负责实施粮食收购政策许可。负责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行政管理。
(十四)统筹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粮食人才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规 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和粮食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粮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全县“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牵头抓总、督促指导。
(十五)监督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和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政渔港、农药使用和县级粮食承储单位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农业和粮食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和粮食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和粮食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发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立乡镇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机制,推动湖口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对全县 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县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强化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
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计民生等方面的作用。
(十九)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
环节以及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
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第五条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机要、 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督查考评、综合性会议、综合性材料起草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牵头监督指导系统和农业、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
组织协调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评有关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项目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及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国外援贷款项目的引进、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的政策制定。协调粮食风险基金监管;协调中央储备粮和省、市、县级储备粮收购资金的供应、管理和补贴的结算。
(三)行政许可服务股(法规股、科技教育股)。承担农业农村粮食相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及法治建设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暨“两法衔接”“放管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粮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农业农村粮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农业科技教育、资源环境等方面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农业农村系统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工作,指导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监督管理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可再坐能源开发利用,牵头指导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职业教育。指导全县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粮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全县农村实用类人才实行建档跟踪服务,积极推荐合适人才申报各项人才工程。
(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组织拟订全县新农村建设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筹集安排和管理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组织新农村建设督促检查。开展农村社会事业重大问题研究,参与编制相关规划。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清洁工程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动农村文化发展,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起草全县农垦事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农垦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县农垦体制改革、农垦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农垦系统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建设、负责农垦信息统计、协调垦区对外关系、负责农垦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垦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五)乡村产业发展和政策与改革股。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产业化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全县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全县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牵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资政策与项目建议。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和园区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对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重大政策落实建议。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全县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和谈判、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国内农业组织合作交流事项,承担对台农业事物。
(六)种植业和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组织实施种植业、农药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检疫、农业机械化、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牧草种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县种植业、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牧草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组织全县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全县农机作业安全和农机监理体系建设。指导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牧草种业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种子南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良种重大科研攻关。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 备、调拨。负责全县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农机行业、种业、种植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七)畜牧渔业渔政股。组织实施渔业渔政渔港、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畜牧兽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县渔业渔政、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休闲渔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县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指导水产技术推广,组织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指导全县渔业安全生产。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组织实施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动物卫生、兽药与兽医器械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畜禽屠宰行业清理整顿、监督检查。负责兽医人员、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指导全县畜牧兽医体系建设。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医兽药相关实验室管理。指导渔业、畜牧兽医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八)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会计管理以及审计监督工作。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和监测。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工作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九)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指导建立追溯体系。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
(十)粮食安全与耕地质量保护股。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启动粮食最低收购
价工作。制定县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供应计划。
管理储备粮轮换计划和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县级储备粮管理,
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及粮食应急工作,负责粮食产销对接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流通、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仓储设施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粮食仓储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粮食流通、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粮食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实施粮食收购政策的许可。拟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共有预算单位___1_个,湖口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县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行政许可服务股(法规股、科技教育股)、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乡村产业发展和政策与改革股、种植业和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粮食安全与耕地质量保护股)。
编制人数小计12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0人。实有人数小计1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9人,行政在职人数19人。湖口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中心,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4名(粮油储备保障中心编制10名、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心5名)。现有在编人员63人,空编4人。湖口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名,现有在编人员11人,空编4人。湖口县渔政执法大队,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2名,现有在编人员11人,空编1人。
实有人数小计25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7人,行政在职人数1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4人,工勤编在职人数2人,全部拨款事业在职人数67人,差额拨款在职人数___3_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_7__人、临聘人员5人。退休人数小计130人,遗属人数_16___人。
第二部分 湖口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湖口县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97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40.841382万元,增比63.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农业农村专项的增加;财政拨款收入1202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62.71万元,增比63.3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农业农村专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湖口县农业农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397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40.841382万元,增比63.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农业农村专项的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2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71万元,增比31.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4.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48.2万元、津补贴249.18万元、奖金45.68万元、绩效工资499.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万元、住房公积金9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39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1.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5.69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9.8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35.04万元、福利费1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3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8.2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31),资本性支出1.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0万元)。项目支出119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78.14万元,增比81.94%,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专项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08万元,资本性支出605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1397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40.841382万元,增比63.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农业农村专项的增加(其中:行政运行(经费拨款补助)2029.12万元;病虫害控制(经费拨款补助)25万元、执法监管(经费拨款补助)11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拨款补助)50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经费拨款补助)2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经费拨款补助)730万元、农村社会事业(经费拨款补助)123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经费拨款补助)300万元、农田建设1642万元(经费拨款补助400,上级补助收入1242)、其他农业农村支出7365万元(经费拨款补助6665万元,其他收入700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经费拨款补助)26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经费拨款补助)2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0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基本工资548.2万元、津补贴249.18万元、奖金45.68万元、绩效工资499.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万元、住房公积金95.69万元;项目支出:伙食补助费1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万元、住房公积金1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0.20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5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1.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5.69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9.8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35.04万元、福利费1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73万元;项目支出: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4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10万元、劳务费10万元、培训费2万元、福利费2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3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76.5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生活补助18.2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0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5.5983万元;资本性支出605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50万元;项目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58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9.6550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湖口县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02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62.71万元,增比63.3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农业农村专项的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202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62.71万元,增比63.3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农业农村专项的增加,(其中:行政运行(经费拨款补助)2029.12万元;病虫害控制(经费拨款补助)25万元、执法监管(经费拨款补助)11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拨款补助)50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经费拨款补助)2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经费拨款补助)730万元、农村社会事业(经费拨款补助)123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经费拨款补助)300万元、农田建设400万元(经费拨款补助)、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665万元(经费拨款补助)、 农村综合改革(经费拨款补助)26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经费拨款补助)2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2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62.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4.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31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1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08万元,资本性支出481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湖口县农业农村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43.39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1.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5.69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9.8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35.04万元、福利费1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58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8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辆,特种设备专业用车实有数1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年初预算项目情况说明
1.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农业专项统防统治和测土配方,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大米品牌建设,村庄长效管护县级配套资金,农村综合执法,江豚巡护保护经费,农作物品种区域性安全试验示范经费,农产品展示推介及农业信息化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动物检疫及防控监测,高标建后管护,耕地质量监测,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含新农村建设,蔬菜生产发展,一乡一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厕所改革,稳定粮食生产促进早稻生产,乡村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巨灾保险,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经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禁捕水域渔政执法等相关农业专项
2)立项依据:根据农业农村相关工作年初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农业专项统防统治和测土配方,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大米品牌建设,村庄长效管护县级配套资金,农村综合执法,江豚巡护保护经费,农作物品种区域性安全试验示范经费,农产品展示推介及农业信息化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动物检疫及防控监测,高标建后管护,耕地质量监测,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含新农村建设,蔬菜生产发展,一乡一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厕所改革,稳定粮食生产促进早稻生产,乡村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巨灾保险,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经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禁捕水域渔政执法等相关农业专项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00万元
2.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专项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农业专项统防统治和测土配方,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大米品牌建设,村庄长效管护县级配套资金,农村综合执法,江豚巡护保护经费,农作物品种区域性安全试验示范经费,农产品展示推介及农业信息化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动物检疫及防控监测,高标建后管护,耕地质量监测,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含新农村建设,蔬菜生产发展,一乡一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厕所改革,稳定粮食生产促进早稻生产,乡村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巨灾保险,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经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禁捕水域渔政执法等相关农业专项
2)立项依据:根据农业农村相关工作年初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农业专项统防统治和测土配方,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大米品牌建设,村庄长效管护县级配套资金,农村综合执法,江豚巡护保护经费,农作物品种区域性安全试验示范经费,农产品展示推介及农业信息化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动物检疫及防控监测,高标建后管护,耕地质量监测,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含新农村建设,蔬菜生产发展,一乡一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厕所改革,稳定粮食生产促进早稻生产,乡村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巨灾保险,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经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禁捕水域渔政执法等相关农业专项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00万元
3.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4.5万亩,其中新建任务3万亩、改造提升任务1.5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2)立项依据:赣财农指(2022)年41号
3)实施主体: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2023年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4.5万亩,其中新建任务3万亩、改造提升任务1.5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42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2.3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39.80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32.50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 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四)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五)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支出。
(六)农业生产发展: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七)农村社会事业: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八)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九)农田建设: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十)农村综合改革:反映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