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九财农指〔2025〕31号)文件精神,此批次资金安排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村建设等。经研究,现将湖口县2025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下达给你们,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271万元,具体项目和资金详见附表。
请各乡(镇)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九江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严格实行财政衔接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衔接资金规范阳光运行。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加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湖口县2025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湖口县2025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一览表
(公示期为10天,如有异议,敬请告之)
监督电话:0792-6326069(县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