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均桥镇单元详细规划》经县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湖口县均桥镇单元详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本次详细规划为湖口县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均桥镇详细规划单元,北起均桥村安置点,南至文联社区,用地主要集中在渊明社区,总用地面积为 114.78 公顷。
二、目标定位
综合考虑均桥镇镇区的区位条件、主要职能,结合区域分析及上位规划指引要求,通过产业提质增效、功能品质提升、交通条件改善,最终将规划区建设成为:集行政、居住、商贸、旅游、教育、医疗、养老、产业等于一体,带动全镇发展的核心区。
三、用地与人口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14.7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面积为92.41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22.37公顷。
规划常住人口规模0.3万人。
四、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一心、两片”的功能结构。
“一轴”:沿 G351 城镇发展轴。
“一心”:指镇区公共服务核心。
“两片”:依据人口、用地规模,划分南北两大宜居社区。
五、土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面积 43.52 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 37.92%;其中城镇住宅用地 16.77 公顷,农村宅基地 26.66 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9 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40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9.93%。
3.商业服务业用地:7.25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6.31%。
4.工矿用地:31.06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27.06%。全部为一类工业用地。
5.交通运输用地:16.25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14.16%。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 12.87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面积 0.63 公顷,其他交通实施用地面积 2.75公顷。
6.公用设施用地:0.89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0.77%。其中供水用地面积0.77公顷,排水用地面积0.12公顷。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21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3.66%。其中公园绿地面积2.63公顷,防护绿地面积0.47公顷,广场用地面积1.10公顷。
8.陆地水域:0.21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的0.18%。
六、综合交通规划
1.区域交通
规划区对外交通主要利用现有对外交通条件,提高交通设施运行效率,合理组织内部交通,完善对外交通系统。都九高速、G351为规划区对外交通主要道路。规划区可通过都九高速、G351对接湖口中心城区和向南联系都昌县。
2.道路系统
规划形成“一横一纵”的主次道路网骨架,“一横”主要为省道S214道路,“一纵”为国道G351构成。规划区路网密度为9.25km/km2,对比国土空间规划略有提升。
规划区内道路形成主要道路、次要道路两级道路系统。主要道路是联系镇区对外交通联系的重要通道,主要为景湖路和陶渊明路,规划红线宽度分别为18米、15米。次要道路道路红线宽 5-14 米,主要为连接主要道路、内部道路及连通周边村庄道路。
七、主要图纸
1.区域关系图
2.功能结构分析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5.道路交通规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