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湖口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勇毅前行,推进全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口篇章。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545876万元,同比增收22464万元,增长4.3%,其中:税收完成441240万元,同比减收24267万元,下降5.2%;非税收入完成104636万元,同比增收46731万元,增长80.7%。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80.8%。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609万元,同比增收56533万元,增长25.9%,其中:税收收入169973万元,同比增收9802万元,增长6.1%;非税收入104636万元,同比增收46731万元,增长80.7%。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2295万元,同比增支91276万元,增长23.3%。主要支出项目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22万元,同比增支31308万元,增长75.2%;国防支出1249万元,同比增支1065万元,增长578.8%;公共安全支出16030万元,同比增支5706万元,增长55.3%;教育支出81359万元,同比增支2400万元,增长3.0%;科学技术支出7180万元,同比增支245万元,增长3.5%;文化旅游和传媒支出6608万元,同比增支1901万元,增长4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28万元,同比增支29603万元,增长82.4%;卫生健康支出28076万元,同比增支5008万元,增长21.7%;节能环保支出8254万元,同比减支2153万元,下降20.7%;城乡社区支出54230万元,同比减支850万元,下降1.5%;农林水支出64324万元,同比增支3737万元,增长6.2%;交通运输支出10555万元,同比减支808万元,下降7.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487万元,同比增支8176万元,增长26.1%;商业服务等支出3119万元,同比增支1050万元,增长50.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49万元,同比减支398万元,下降14%;住房保障支出5958万元,同比增支2138万元,增长5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34万元,同比增支1018万元,增长8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69万元,同比增支452万元,增长12.5%;债务付息支出7090万元,同比增支146万元,增长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5万元,同比减支17万元,下降40.5%;其他支出1549万元,同比增支1549万元,增长100%。
(详见附件一)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全县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8637万元,同比增收583万元,增长0.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累计完成98849万元,同比减收1061万元,下降1.1%;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380万元,同比减收199万元,下降34.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30万元,同比减收85万元,下降73.9%;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839万元,同比增收12万元,增长1.5%;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完成8539万元,同比增收1916万元,增长28.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县基金预算支出174167万元,同比减支32886万元,下降15.9%,其中: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3万元,同比减支16万元,下降8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万元,同比减支335万元,下降66.7%;城乡社区支出79107万元,同比减支15525万元,下降16.4%;交通运输支出23万元,增长100%;其他支出(主要是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82801万元,同比减支18508万元,下降18.3%;债务付息支出11939万元,同比增支1411万元,增长13.4%;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7万元,同比增支64万元,增长101.6%。
(详见附件二)
三、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3521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6427万元,利息收入19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697万元,其他收入(含转移收入)1888万元。
社保基金收入按险种划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578万元,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633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3037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支出30227万元,其他支出(含转移支出)149万元。
社保基金支出按险种划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547万元,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82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83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980万元。
(详见附件三)
四、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券收入情况
2023年共争取上级债券资金176468万元,其中:
新增债券资金12911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8113万元,专项债券111000万元),主要安排在以下建设项目上:湖口县2022年道路提升改造项目5500万元、湖口县第三中学扩建工程1500万元、湖口县城乡教育提升(一期)项目1500万元、湖口公安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3098万元、湖口县2023年养护大中修项目3000万元、湖口高新园区改造提升工程3515万元;湖口县城乡学前教育建设项目1000万元、湖口县城镇垃圾污水治理项目12000万元、湖口县妇幼保健院保健大楼建设项目3000万元、湖口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10500万元、湖口县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11211万元、湖口县龙山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8400万元、湖口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40904万元、湖口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9129万元、湖口县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标改造建设项目14000万元、湖口县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856万元。
再融资债券47355万元,专项用于本年到期的债券还本支出。
(二)新增债券支出情况
2023年全县新增债券资金支出89766万元,支出占债券总额的69.5%,其中:一般债券资金支出12167万元,支出进度67.2%;专项债券资金支出77599万元,支出进度69.9%。
(三)债务限额情况
2023年省厅最终下达我县债务总限额为6623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333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39015万元。
(四)债务余额情况
2023年年初,系统内债务余额527230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521629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5401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2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底,系统内债务余额656301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65070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5401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200万元。
(五)总体债务风险情况
2023年底政府法定债务余额未突破上级下达法定债务限额,经初步测算,我县综合债务率140.5%,尚处于黄色区域,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纳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未进行单独编制。
六、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3年,县财政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全力履职尽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湖口县高质量发展新面貌。
1.加强组织收入强财力。2023年面对经济下行、增值留抵退税等政策影响,全县各部门积极开源节流,深挖收入潜力,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可用财力。一是加强税收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应缴尽缴;三是积极盘活各类闲置资源资产,提升资源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可用财力稳步增长。
2.优化支出结构保重点。严格预算执行,坚持“以收定支”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资金调度,重点保障卫生健康、社会就业和保障、教育、农林水等民生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扎实兜牢“三保”底线,切实落实好资金保障责任。
3.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积极落实兑现招商引资政策,不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利用金融杠杆扶持企业,积极落实惠企纾困解难政策,积极向上争资争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促进县域经济的良性发展。
4.完善债务管理防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通过限额举借、化解隐性债双管并举,确保全口径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5.严肃财经纪律守底线。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督”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加强预警事项处理处置,积极配合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采购、公务接待、工会会费使用情况等专项监督,进一步抓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现财政监管的有效落实。
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湖口全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县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及省委、市委财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持续优化收支结构,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奋力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凝心聚力描绘中国式现代化“湖口画卷”,为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并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我们编制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草案)。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编制的初步原则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8502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3.8%,其中:税收收入18002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9%;非税收入1050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0.3%。
2024年预计全县可用财力为387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020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67099万元,预计提前下达上级专项14307万元,预计上年结余结转8600万元,预计动用2023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00万元。
因目前上级专项及转移支付指标还未下达,因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均按预计数列入2024年预算,上级债券暂未能准确预计,待进一步测算后列入预算收支安排。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编制的初步原则
2024年公共财政县本级支出预算,初步按照以下原则编制:
2.量入为出,兜牢“三保”。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兜牢兜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
3.细化预算,科学精准。统筹谋划,优化结构,切实提高财政预算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精准性。
4.强化审核,注重绩效。项目编制坚持按实际需求、轻重缓急、绩效优先、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减少预算追加的随意性,提高预算执行力。
(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除提前下达的上级专项列收列支安排外,预计县本级可用财力373519万元,初步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共计116861万元,较去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6381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046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52万元。主要变动因素是养老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扩大,机关事业养老县级配套增加等。
(2)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单位定额公用标准压减10%,人均定额公用支出4472万元(不含师均定额公用),减少377万元。
(3)师均定额公用经费新增464万元。
2.专项支出
剔除上年一次性安排和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应调减因素,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县本级专项安排支出189852万元,较上年安排增加5543万元。
3.上年结转支出预计66806万元。
通过上述财政预算收支安排后,基本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收支平衡。
(详见附件四)
(四)特别说明
1.在预算安排中,对本级财力的支出安排主要突出几个方面:
(1)确保个人刚性和民生支出
将财政供养人员年终绩效奖金21194万元列入各预算单位个人支出安排,同时预留晋级晋档、调资增人等支出600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支出8000万元等。
(2)多方筹措资金,继续保障教育、科技、文化、社保、卫生、环保、基础设施、乡村振兴、园区企业扶持发展等投入。2024年县本级预算安排:教育附加、义务教育和标准化建设等配套7724万元;科技三项3000万元;文化旅游发展专项100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8000万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等卫生专项7964万元;生态环保和城乡垃圾一体化PPP项目6300万元;全县农业大专项整合10000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1225万元;重点工程和扶持企业发展资金21000万元。
(3)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安排地方性政府债务偿债准备金支出17521万元。
2.经初步测算,2024年债券还本支出共需2284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3654万元、专项债券还本19193万元),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预算资金偿还本金金额不低于10%,目前10%部分已列入预算安排,剩余部分我们将努力通过申报再融资债券来减缓债券还本支出压力。
尽管我们努力按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支出需求统筹方方面面的资金对2024年的预算进行了初步安排,但在预算安排中,由于财力仍然十分有限,还有历年结转的工程项目支出需要在2024年支付,所以很多单位要求增加的预算项目,难以安排,有待于财税收入的增长和财力的增加,以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进一步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措施来解决,在此一并进行说明。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240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8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9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54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2406万元。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40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7417万元;农林水支出129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16万元;其他支出3403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240万元;转移性支出3500万元。
(三)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以上收支安排,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基本平衡。
(详见附件五)
三、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一)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总收入3650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544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9999万元,利息收入238万元,委托投资收益收入230万元,转移收入161万元,其他收入430万元。
(二)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总支出3314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3027万元,转移支出122万元。
(三)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情况
基金当年收支结余335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147万元。
(详见附件六)
四、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总收入600万元,其中:石钟控股集团安排收入500万元;水产集团安排收入100万元。
(二)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总支出600万元,具体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0万元。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以上收支安排,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基本平衡。
(详见附件七)
五、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内容
2024年我们将按照全国、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县委对财政工作的要求,坚定信心,全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力度,促进财力稳步增长。一方面全面落实落细各项税费支持政策,通过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信贷支持的方式,用好用活“惠企通”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支持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向上争项争资力度,争取更多地方政府债券和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坚持有保有压,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统筹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以及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支持社会经济平稳运行。
三是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适度举债机制,密切跟踪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分配政策,做好专项债券滚动项目储备,提升项目质量,积极争取2024年债券额度,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作用。
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质效。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体系的系统性、精准性、实用性。完善重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资金和优化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已经全面开展,各项工作依旧繁重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砥砺奋进,勇毅前行,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为实现湖口全域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谢谢大家!
附:
有关情况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有关情况说明
(一)公共财政预算相关说明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部门预算支出的关系。部门预算(概念见后附名词解释)支出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加上政府不通过部门安排的全县性支出,剔除部门自行取得收入安排的支出即为公共预算支出。(如下图所示)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相关说明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以及省市财政有关规定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综合考虑影响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收入预算安排做到了应收尽收,在充分考虑扩面因素基础上,合理预计收入中的一次性因素。支出预算安排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在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政策的同时,没有随意提高支付标准和扩大支出范围。
2.按照省、市财政关于编制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精神,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二、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总收入是指相对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前的老口径收入,一般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入中央金库的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不包括车辆购置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财政部不要求各地统计上报汇总,所以全国没有统一的数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也称作地方财政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由于财政部按此口径统一汇总数据,因而可以直接反映、比较各地财政收入增长情况。
2.政府性基金预算:为了全面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财政部专门设置基金预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项目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彩票公益金等。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考虑到部分基层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较少的现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下各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单独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收支事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5.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的预算组成,全貌反映一个部门收支状况。
6.上年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7.非税收入:是指政府在税收、债务收入以外取得的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相关名词解释
1.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有关规定,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2.转移收入:是指保险对象跨统筹地县流动而转入的基金收入。
3.转移支出:是指保险对象跨统筹地县流动而转出的基金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