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财综〔2019〕1号
关于公布《湖口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考试考务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社会监管,提高政策透明度,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了湖口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现予以公布,望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公布本单位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或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财政部门和发改委将在门户网站专栏实行常态化公开。
二、目录之外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或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财政部门和发改委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三、执行中的目录变化,包括项目新增、取消、停征、免征及标准调整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财政部门和发改委将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实行动态化管理。
监督举报电话:湖口县财政局0792-6338100.
湖口县发改委0792-6332110.
特此通知
附:《湖口县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手册》
湖口县财政局 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
抄 送:县委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纪委办、党风廉政室、县审改办、县工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