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用水户: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供水事业的支持与理解!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保障供水安全及服务质量,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授权事项的通知》(赣财规〔2024]6号)、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口县城镇供水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价格的批复》(湖发改价字〔2026〕2号)文件内容,为确保调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我公司将对湖口县城乡供水价格进行调整如下:
一、用水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水:
1.一级阶梯:年用水量360吨以下,即月均用水30吨以下,用水水价为1.58元/吨;
2.二级阶梯:年用水量361—600吨之间,即月均用水量31—50吨,用水水价为2.37元/吨;
3.三级阶梯:年用水量600吨以上,即月均用水 50吨以上,用水水价为4.74元/吨;
4.五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每月每级用水基数相应增加6吨;
5.居民阶梯水价以12个月为周期核算。
合表居民用户用水价格。未执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调整后的用水价格为1.64元/吨,暂不实行阶梯水价。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为2.05元/吨。
(三)特种用水价格为7.90元/吨。
以上价格均不包含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污水处理费按用水实际执收类别收取(代收)。
二、执行时间
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
三、其他明确事项
(一)为充分考虑低收入特困家庭的承受能力,减少水价调整对其影响,对我县特困供养及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每户每月免费供应3吨自来水,推行“免申即享”,按月抵扣。
(二)用户申请多类别用水的,应当分别装表计量收费。
(三)用水性质确认:若您的实际用水性质与上述分类不符(如将住宅用于商业经营),请及时联系我公司变更,以免产生费用纠纷。
(四)如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供水服务热线:城区(双钟镇、马影镇、凰村镇):96330-39;乡镇(流泗镇、武山镇、城山镇、均桥镇、流芳镇、大垅乡、张青乡、付垅乡、舜德乡):0792-6338796,或通过本公众号在线客服咨询。
附件:
1.湖口县供水价格标准表
2.关于湖口县城镇供水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价格的批复(湖发改价字〔2026〕2号)
3.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授权事项的通知(赣财规〔2024〕6号)
江西省湖口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