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要求,我县对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对承租条件发生改变,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承租对象进行清退,收回房源109套。根据《湖口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现对109套房源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房源情况。2025年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共安排房源109套,房源具体为石塘三期(14套)、莲湾小区(3套)、洋港小区(7套)、洋港家苑(2套)、海山小区(42套)、海山涧吴家东区(41套)。
二、摇号方式。享受廉租房保障申租家庭根据意向选择实行等额摇号,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军队退役人员(含两参人员)申租家庭实行等额摇号,一般申租家庭进行差额摇号。
三、配租说明。此次实物配租房源是对承租对象条件发生改变,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原承租对象清退出来的房源。由于部分房源原承租对象已装修,故此次有部分中签对象需支付装修款(折旧后)给原承租对象,装修部分已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计价,如对装修款评估有异议或与原承租对象协商未果的,将列为优先轮候对象,待有空置房源,再进行实物配租。
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