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租房承租户:
经摸底调查发现,我县仍有部分公租房承租家庭拖欠公租房房租,为建立健全我县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租房后续管理,根据《湖口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4〕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合同已到期未续签合同的,先缴清承租房陈欠的全部租金,然后按程序续签公租房承租合同。如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的亦应缴清房租并按规定程序办理退房手续。
二、请各承租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公租房租金,逾期未交且拖欠房租超过6个月的,我们将依法强制收回房屋,并追缴所拖欠的房租。
缴交租金方式如下:
交费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口支行
账户名称: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费帐号:36001853500050000210(公租房)
说明:公租房交房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完成,前提是提供准确的公租房房源编号、承租人姓名、银行账户和账号。如不清楚,可到原老房管局一楼大厅咨询。
湖口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