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九发改体改字〔2025〕607号)文件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拟正式推荐以下单位和同志作为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4个,按单位首字笔画为序排列)
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湖口县工商业联合会
湖口县行政审批局
湖口县应急管理局
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9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方 炫 湖口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干部
朱 蓉 湖口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励律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 查 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沈 悦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胡 琦 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干部
饶 铭 湖口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姚 振 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曾孝龙 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对上述公示的拟推荐对象如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12月8日—12月12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792-3668830
联系邮箱:hkxysb2022@163.com
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