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政协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县政协主席梅媚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侯绍胜应邀出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李宏川、张海林、彭虹、周志锋,秘书长张萍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协商讨论《湖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讨论稿)等相关报告;协商讨论《政协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协商讨论《政协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等相关报告;协商讨论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等。
就召开好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梅媚要求,全体政协常委一要深学细悟明方向,笃行实干担使命,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扣中心大局履职,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二要精益求精抓筹备,好上加好保圆满,拧紧责任链条、把握关键环节,扭住纪律要求。三要强化担当显作为,积极履职展风采,勤学善思、遵规守纪、未雨绸缪,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口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授权主席会议审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未尽事宜。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湖口县融媒体中心 赵晨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9日政协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2月2日-4日在湖口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协商讨论湖口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补选政协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副主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案初审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其他事项。
授权政协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政协第十届湖口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未尽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