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史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勇萍、陈兵斌、梅慧菊、吴小锋、王彩东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侯绍胜,县人民法院院长沈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喻松及县监察委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2024年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送审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送审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报告(送审稿),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县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送审稿),2026年县重大项目谋划表(送审稿),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2025年度县人大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送审稿),2026年度民生实事票决候选项目(草案),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内容等相关事项的报告,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等,审议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及监督计划(书面)。
会议对相关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听取了审议情况报告。
会议还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湖口县融媒体中心 周舒衡 余佳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