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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2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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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 2021-10-04 08:34 责任编辑:湖口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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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日选举产生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如下:

主  任:史  文

副主任:赵勇萍(女) 陈兵斌  梅慧菊(女) 吴小锋 王彩东

委  员(共23名,按姓氏笔画排列):

刘小平   孙浔波  李再军    肖文波 吴林东 辛正一 

张晓燕(女) 陈志海  林  玲(女)  周  漯  周卫红(女) 柯凌云

段林风   饶绘宇  袁  晓(女)  袁德芬(女) 夏华斌 夏春雷

徐红伟   桑仙红(女) 黄  璟(女) 梅伯深   曹论金

现予公告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0月2日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日选举产生湖口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名单如下:

县  长:陈  洋

副县长:徐松茂   熊  莎(女)  沈  昭(女)  周利雄 

许  清(女)  周党号    龚  健

    现予公告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0月2日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三号)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日选举袁思义为湖口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0月2日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四号)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日选举沈健为湖口县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0月2日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五号)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日选举袁喻松为湖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0月2日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六号)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日选举产生湖口县出席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  冰 王先兰(女) 邓  坚 占  勇 史  文 朱江浪

江轶强 许  芳 孙炜玮 张水兰(女) 陈  洋 陈凤华

陈春玲(女) 周  俊(女) 周  漯 周志锋 屈新云(女) 

柳守平 柳阳娟(女) 娄  琦 袁思义 曹玲玲(女) 梁建国 

程  辉  曾宝柱 鲍成庚

特此公告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0月2日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七号)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日依法表决通过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吴林东

委员:(以姓氏笔画排序)

张  莉(女) 柯凌云 徐恩洋

二、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

副主任委员:王敏英(女)

委员:(以姓氏笔画排序)

周紫峰 柳  欣 蔡火初

三、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辛正一

委员:(以姓氏笔画排序)

张  伟 周  妮(女) 梅伯深

现予公告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0月2日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湖口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0月2日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代县长陈洋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五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鄱阳湖流域超历史洪水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重大风险挑战,全县上下紧紧围绕聚力“一核三带”,建设“五个湖口”发展战略,奋勇争先、担当实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高质量发展在攻坚克难中迈出了坚实步伐,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更大成绩。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未来五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开启湖口全域高质量发展的第一个五年。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十四五”规划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江西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加快崛起的要求、市委“融圈入群、强产兴城、绿色发展、实干崛起”工作思路和“三打造两提升”工作举措,突出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文旅活县、实干兴县,把湖口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魅力之城、创新创造的活力之城、富裕富足的实力之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构建环形格局,加快创新融合,实现赶超倍增,挺进全省十强,奋力争当全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为湖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湖口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0月2日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洋同志代表湖口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湖口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持续改善民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全县“十三五”目标的顺利实现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未来五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湖口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湖口县奋力争当全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湖口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0月2日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代院长沈健同志所作的《湖口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在中共湖口县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的任务要求,围绕“构建环形格局,加快创新融合,实现赶超倍增,挺进全省十强”的奋斗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湖口县挺进全省十强,全面开启新时代湖口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0月2日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袁喻松同志所作的《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湖口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的任务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抓好检察创新力和司法公信力提高,努力争创一流检察工作业绩,以湖口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湖口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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