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未经营公告
编号:湖烟专[2025]收告第002号
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停止经营6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 湖口县烟草专卖局 申请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收回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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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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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429135788 |
湖口县沈生便利店 |
沈华丽 |
九江市湖口县双钟镇月亮村六组新村(沈华丽房屋) |
联系人: 龚波 联系电话: 0792-6320176
联系地址: 湖口县石钟山大道5号湖口县烟草专卖局
湖口县烟草 烟草专卖局(印章)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