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建议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874

对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第00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9-29 15:06 责任编辑:湖口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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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刘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及改革林木采伐政策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关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依法保护农民和林业经营者的集体林权益,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补偿制度,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推动林业局高质量发展,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围绕以上目标,我县主动谋划,积极探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深改工作专班,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 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围绕林改“四问”,明确了“一个提升、二个巩固、四个突破”工作目标,力争实现“五个一批”。

针对群众关心关切的一些实际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操作性的文件。

1、针对林木采伐问题,联合县行政审批局印发了《湖口县优化林木采伐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放活经营采伐,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行小额告知承诺审批,保障森林经营采伐限额,试行5年限额总控,简化审批程序。同时,我们注重保护和发展并重原则,加强规范管理,执行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加强林木采伐监管和更新造林监督,防范破坏森林资源情况发生。

2、针对林地碎片化现象严重、规模经营程度不高问题,出台《湖口县集体林权托管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口县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基层尤其是村组的积极性,鼓励将分散到各林农的碎片化林地经营权,以小组或联户为单位进行整合集中,统一进行流转或开发经营,同时确定好流转后的利益分配方式,以签订《个人收益股权分配表》或《林地经营权收益股权分配协议》等方式给农户发放《林业经营收益权证》,保障农户权益。

3、针对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出台《湖口县林权收集白日做梦运营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湖口县林权代偿收集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县级林权收集担保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林权收集担保工作,切实解决林权融资难及林权碎片化的难点,推动民间资本进山入林,努力实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

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林地“三权分置”,落实所有权,支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稳定承包权,保护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放活经营权,推动林地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先行先试,探索总结更多更好富民经验做法,提升集体林管理水平,推进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建设,努力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湖口县林业局

                                          2025年56

签发领导:周小匀

联系人及电话:石鑫鹏 15717923216

抄报: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办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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