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乡村废弃渡槽拆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调查了解,在2020年之前,全县共有废弃渡槽81条,分别分布在张青乡、武山镇等9个乡镇。这些渡槽基本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长期失修失管,处于废弃状态。废弃渡槽的混凝土结构因长期暴露于自然环境中,易发生碳化现象,导致混凝土性能下降,钢筋失去保护层后锈蚀加速;地基下沉、滑坡等地质变化会导致渡槽结构失稳;风化侵蚀、年久失修会导致渡槽出现裂口、支座底部被掏空等问题。这些废弃渡槽成为安全隐患,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甚至阻碍交通要道,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为消除安全隐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4月20日,县农林水牧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向各乡镇印发了《关于乡镇境内渡槽工程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是渡槽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渡槽工程安全隐患要定期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2021年6月15日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废弃渡槽拆除工作。会议确定:同意在确保安全前提下,15天内对大垅乡、张青乡、马影镇、城山镇有严重安全隐患的4条渡槽进行拆除,废弃渡槽拆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自行组织拆除。据了解,剩余的渡槽,各有关乡镇按照县农林水牧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不断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消除,列如:武山镇长岭村的渡槽正在申报历史文物进行有效保护;均桥镇的渡槽存在安全隐患,镇政府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及时拆除,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湖口县水利局
2025年5月21日
签发领导:李干生
联系人及电话:王梁 13970243808
抄报: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办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