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建议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439

对湖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2502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9-03 17:21 责任编辑:湖口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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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湖住建议字〔2025〕第2号

曹恩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天然气入村进户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程实施难点

经现场勘查,江湾社区涉及商品房2栋、自建房231栋。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九江市燃气管理办法》,燃气入户需确保管道敷设符合安全规范。施工中若遇用户不同意管道经过自家外墙或周边区域,将直接影响工程连贯性。

二、工程费用标准

商品房用户:严格按九江市发改委《九发改价费字〔2019〕582号》文件执行,工程安装费2300元/户(含设计、材料、施工及验收费用)。

自建房用户:因建筑结构复杂、入户路径差异大,需单独测算。初步测算每户工程安装费为5000-6000元,具体包括燃气地下、地上管道、居民户内管道和道路修复等费用。

三、建议

建议在施工前属地镇政府联合村委会成立专项协调组,组织用户召开协商会,协调解决相关矛盾,收取安装费用,确保天然气管道施工顺利进行。

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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