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修改失效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5-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545

【有效】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5-07 15:59 责任编辑: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文施行之日起作废。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