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0-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0191

保密审查制度

发布日期: 2025-10-21 11:00 责任编辑:湖口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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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为进一步规范湖口县政务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原则。

二、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保密三审制度。

三、下列信息禁止发布:1.标有密级的文件;2.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3.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四、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市国家保密局确定。

五、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六、对发布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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