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县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2-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1393

湖口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19 10:45 责任编辑: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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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8749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836条,湖口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0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建立台账管理,做到规范、严谨、及时回复。2023年,县政府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33件,转办下一年0件。2023年,我办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建立了“三审三校”制度,将政策解读作为重要一环。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等,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增设了“局长谈”“政策咨询问答库”栏目,中国·湖口网全年访问量达199484次。将重点领域信息细分至相关职能部门,形成部门特色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强化日常监测和自查整改,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工作绩效考核。牵头组织全县性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社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较好。2023年我县未发生因信息发布而造成严重后果需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7

7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2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0

行政强制

4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1.05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9

0

0

0

0

0


2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0 

2

0 

9 

9 

1

1

0 

11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虽然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了有关政府信息,但有些仍存在标准不高、不规范的情况;二是政策文件实质性解读和传播效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针对不足与问题,将做好以下改进:

(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照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各乡镇做好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提升信息公开主体政策解读能力。开展政策解读培训,提升信息公开主体全面创新解读能力、丰富解读形式和发布渠道,让广大公众更好地理解政府政策和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县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照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我县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湖口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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