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全面总结湖口县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湖口县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回应解读,扩大公众参,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全面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信息公开有序推进。
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规定,认真对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九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湖口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工作。积极组织各乡(镇、场)及各部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规范,在强化思想认识的同时,全面提升业务水平。
(二)规范程序,信息公开严格把关。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格对照年度任务,聚焦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等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强化信息推送审核。督促各单位确定具体业务人员为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业务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确保各单位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同时,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2691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8125条,同比增长1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100条。全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办结,答复率100%。2019年,我县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未收到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引发有关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长效监管,完善信息公开制度。2019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中国湖口网网站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网站栏目进行梳理,将网站各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管理,同时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把关;制定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内容和牵头部门。加大政务公开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通报督查、督办、限时整改等问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务公开评估,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完善、档次升级、管理创新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监督机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我县印发出台了《2019年湖口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值为4分。各乡镇场、部门统一纳入到考核范围,发挥好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

(四)拓宽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在继续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网站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建立微信工作交流群,在加强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宣传;二是积极探索新媒体、新途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湖口发布、湖口政务、等新媒体,拓宽政务信息公开面,让更多人了解湖口;三是积极通过湖口政务网公开栏发布通知、公告,依托,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四是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按照“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确定县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三级标准目录,实现了平台内容架构的“标准统一”。
(五)明确任务,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规定,认真对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九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湖口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加强“三大攻坚”信息公开方面。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设立扶贫、环保等项目专栏,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本年度共发布有关信息153条。二是务实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口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府办发〔2018〕83号)文件精神,继续做好三大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等项目专栏,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976条。三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财审信息”专栏,分级分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财政报告等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2019年累计公开财政预决算及财政审计报告共2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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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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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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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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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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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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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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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17 |
-33 |
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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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7 |
0 |
2358(含1027个火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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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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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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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745 |
-45 |
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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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355 |
-43 |
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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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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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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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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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0 |
11341万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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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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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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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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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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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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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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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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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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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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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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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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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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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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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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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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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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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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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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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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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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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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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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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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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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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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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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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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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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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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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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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均衡,部分领域信息公开进展较慢,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等协同发展的机制有待完善等。
2020年,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推动规范有序公开。规范工作程序,注重实践创新,加强指导督促,抓好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研究出台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等联动机制。建立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发挥第三方评估力量,完善绩效评估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