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1199

湖口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07 15:00 责任编辑:湖口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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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湖口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湖口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通过“湖口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省市公安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聚焦“打击犯罪”“警方提示”“回应关切”,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湖口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142期,通过省市公安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2条,通过其他报刊、网站媒体公布各类信息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湖口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话、邮件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各警种部门和保密办、法制大队等审查责任,把好信息公开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加强各公开平台的日常值守和管理、维护,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和规范管理,进一步优化专栏设置和分类、更新;持续做好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资讯发布,发挥公安新媒体矩阵同频共振优势。

(五)监督保障工作。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不断健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管部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由指挥中心指导各警种部门梳理工作中的主动公开事项,结合县政府办下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及时督促涉及的警种部门整改落实。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3

行政强制

1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38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规范,部分信息未按规定公开;二是人员变化较大,不能做到专人负责;三是信息公开审核不严,部分信息公开后存在错字。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新期望、新要求,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法和思路,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微信主动公开。强化公安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湖口县公安局2021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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