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内容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湖口县政府信息公开-教体局专栏(http://www.hukou.gov.cn/xxgk_15305/xzfbmxxgk/jtj_15445//)。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口县教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口县双钟镇学前路5号。联系电话(传真):0792-6332010。邮编:3325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湖口县教育体育局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审核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工作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并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信息,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扎实推进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19年湖口县教育局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如下:
(一)保障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教体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同时指导、协调、督促各股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了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教体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政务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股室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对2019年每一份文件进行详细梳理,确定了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和文件。根据日常文件信息是否公开性质,及时在湖口教育公众号等媒体更新、发布可以公开的文件信息,重点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2019年,我局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整理报送工作,做到每星期及时整理、及时上报、及时公开。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管理、运行。教体局充分发挥“中国湖口—信息公开—教体局”栏目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不断完善和优化栏目设置,不断丰富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增强服务功能。同时深化“湖口教育”微信公众号管理,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网络优势和媒体作用,一年来“湖口教育”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69条,关注人数达1万余人,提升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安排有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建设和运行工作。
(五)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2019年,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涉及行政许可、人事任免、财务管理、招生招聘、工程招标、体育开放等方面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公开县教体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针对行政职权项目的变化,结合行政职能和岗位设置实际,规范完善教育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落实公开原则,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依据、承诺期限和公开范围,落实责任部门,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公开了湖口县2019年新批民办幼儿园名单、湖口县2019年中小学招生情况、湖口县民办幼儿园“黑名单”等,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及时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片区、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招生结果及新教师招聘等各项信息。
2019年,湖口县教体局紧扣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依法公开政务内容,努力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保障,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信息公开,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国家、我县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小学招生政策,有效提高广大教师和人民群众对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认知度,促进广大教师和人民群众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加快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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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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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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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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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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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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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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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4 |
-28 |
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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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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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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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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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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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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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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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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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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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5000余件 |
475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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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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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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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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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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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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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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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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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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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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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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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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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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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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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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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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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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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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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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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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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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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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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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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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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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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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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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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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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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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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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湖口县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全面性不足;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缺乏规范性的工作制度和强有力的监督工作部门,工作布置多,指导、培训、监督少。政务公开工作存在流于形式,水平不高、内容表面化、随意性大;
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公开信息的领域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
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以《条例》落实为抓手,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领会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我局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鉴定其属性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严格审查程序,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
四是加强载体建设。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网站“教育信息”栏目公开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升级改造,在功能和栏目内容上提供更广泛更全面的系统支持,优化信息处理和查询流程,进一步梳理与公共服务相关的办事项目,合理分类,积极提供网上办事项目和办事指南,为公众提供更规范、更快捷的服务;
五是加大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力度。利用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方式,解读教育改革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教育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传播教育主流声音和准确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