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
凡持有湖口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
贴待遇。
二、发放标准
(一)80周岁至84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
(二)85周岁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三)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四)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
三、受理程序及材料
1、申请时需填写《湖口县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见表1),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此材料交民政局),提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贴在申请表),申请表县民政局、乡(镇、场)、村(居)委会各留存1份。
2、高龄津贴按半年发放,以老年人符合申请条件并书面提出申请的当月起开始计算,申报之前不补发;对去世或户口迁出的高龄老人,从其死亡或迁出的次月起停发高龄津贴。
3、乡(镇、场)社会事务办要及时掌握新增及终止高龄津贴对
象的基本情况,每月要对本辖区内享受对象进行核查,按半年如实填
写《湖口县高龄津贴对象变动情况汇总表》(见表2)
4、为使各乡(镇、场)更好的掌握本辖区内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情况,
在每半年,县民政局会将半年发放明细表发至各乡(镇、场)社会事务办。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乡(镇、场)民政窗口或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承办股室和咨询电话:湖口县社会救助服务热线:12349 湖口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0792-6324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