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5〕42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5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烈士遗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二、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增加1440元。其中: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由每人每年30840元提高到32280元;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和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的由每人每年30120元提高到31560元;建国后入伍(即1949年10月1日-1954年10月31日入伍)未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的由每人每年29880元提高到31320元。
三、提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增加300元,达到每人每年11508元。
四、提高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增加324元,达到每人每年12288元。
五、提高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军人(含参与铀矿开采退役军人等)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增加324元,达到每人每年12288元。
六、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64元,达到每人每年9036元。
七、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24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44元。
八、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贴标准。补贴标准调整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年12336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年11148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九、此次调整所需经费,省财政将以专款下达。各地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要加强管理,认真核算,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要扎实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优化工作方式、提高确认质效,进一步夯实优抚数据基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附件:2025年江西省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表
附件
2025年江西省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表
|
残疾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 |
定期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 | ||||
|
残疾 等级 |
残疾 性质 |
标准 |
类别 |
年标准 | |
|
一级 |
因战 |
135840 |
烈属 |
43116 | |
|
因公 |
127884 | ||||
|
因病 |
120240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36000 | ||
|
二级 |
因战 |
122916 | |||
|
因公 |
113232 |
病故军人遗属 |
32928 | ||
|
因病 |
105936 | ||||
|
三级 |
因战 |
107856 |
生活补助标准单位:元/年 | ||
|
因公 |
98556 | ||||
|
因病 |
89724 |
类别 |
年标准 | ||
|
四级 |
因战 |
88404 |
红军失散人员 |
42492 | |
|
因公 |
77580 |
在乡复员军人 |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 |
32280 | |
|
因病 |
69300 |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和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 |
31560 | ||
|
五级 |
因战 |
69048 | |||
|
因公 |
58704 |
建国后入伍 未参加抗美援朝战争 |
31320 | ||
|
因病 |
52992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11508 | ||
|
六级 |
因战 |
53940 |
部分参战退役军人 |
12288 | |
|
因公 |
49620 |
部分参试涉核(铀矿开采)退役军人 |
12288 | ||
|
因病 |
40752 | ||||
|
七级 |
因战 |
40260 |
部分60周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
9036 | |
|
因公 |
35016 |
部分60周岁农村籍老年退役士兵生 活补助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744元 | ||
|
八级 |
因战 |
25416 |
说明:上述抚恤和补助标准从2025年8月1日起执行。 | ||
|
因公 |
22620 | ||||
|
九级 |
因战 |
21096 | |||
|
因公 |
16488 | ||||
|
十级 |
因战 |
14832 | |||
|
因公 |
1232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