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3140

【座谈会意见采纳】关于湖口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调定价意见征集座谈会意见征集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 2026-01-12 14:00 文章来源:中国·湖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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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纳“建议提高遗体接运收费标准的初始里程数,拟定的20公里无法覆盖我县大部分区域。”将“遗体接运项目收费标准:往返20公里内240元/具/次,超出20公里加收3元/公里”修改为“遗体接运项目收费标准:往返30公里内260元/具/次,超出30公里加收3元/公里”。参照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县区价格标准,各地设定的遗体接运初始里程主要为覆盖中心城区区域,经测算,我县殡仪馆至中心城区边界政务服务中心处单程为14公里,往返为28公里,将遗体接运初始里程数修改为30公里,能够覆盖我县中心城区。同时遵循“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定价原则,实行超里程计费模式,既保障了短途遗体接运费用的合理性,又能依据实际运输里程精准核算费用,将遗体接运初始收费标准修改为260元/具/次,初始里程增加10公里,收费标准仅提高20元,较超里程30元/10公里(超里程单价3元/公里),降低了10元,进一步减轻了丧属的经济负担压力,也适当补偿了经营主体的经营成本,维护了治丧群众与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此外,本次拟定的遗体接运收费标准,严格遵照省市明确的服务项目内容制定,费用涵盖人力搬运、裹尸袋等相关成本,总体价格水平相较原有标准实现适度下调,彰显了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

2.采纳“建议提供一些殡葬公共惠民服务。”将联合县民政局督促县殡仪馆聚焦群众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殡葬公共惠民服务覆盖面,让殡葬服务更具民生温度。

3.采纳“建议在传染病遗体收殓时,加强与卫健系统及相关部门的对接,做好遗体消毒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将联合县民政局持续督促县殡仪馆加强与卫健部门及医疗机构的协同配合,规范遗体消毒、运输、处置全流程操作,持续开展从业人员防控技能培训,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及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4.采纳“建议拓展群众反馈意见渠道,增设意见箱。”一是对相关要求中“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修改为“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内容,并设立意见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将联合县民政局督促县殡仪馆在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立意见箱,明确专人做好意见收集、整理工作,畅通电话、现场反馈等现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确保群众意见得到妥善处理。

5.采纳“建议加强收费管理,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将联合县民政局及县市监局持续督促县殡仪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规范收费流程,杜绝乱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同时,持续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规范化、人性化水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未采纳“建议适当降低守灵厅收费标准。”根据我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成本监审(调查)结论,我县守灵厅租用的平均单位服务成本为33.12元/小时,本次拟定的守灵厅租用收费标准低于成本水平,与市级确定的基准收费标准一致,是坚持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充分考虑了守灵厅实际使用频率与丧属承受能力,后续我县殡仪馆守灵厅运营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时,我委将根据运营实际情况及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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