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江西省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和九江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会议认为:省、市政府全体会议讲话从大局出发、高屋建瓴,客观科学地分析了当前的发展形势,指明了发展方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议明确:全县政府系统要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并将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学习传达原汁原味,领会精神入脑入心,贯彻落实见行见效。要将省、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要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努力作为,实在实干,廉洁从政,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府。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交的《湖口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有关问题。会议认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是上级规定动作,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是今年“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项目,对完善财政财经制度、改进干部作风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明确: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要未雨绸缪、考虑周全,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细致、操作性强的监督检查方案,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各乡(镇、场)、县直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衔接工作,确保本次检查取得实效。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教育局提交的从农村中小学选调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等有关问题。会议认为:随着我县学校布局的调整,城区建设的步伐加快,城市人口的增加,县城中小学教师缺额较大,从农村中小学选调教师进城,对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明确:从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的、任教满3周年及以上的教师,公开选调60名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教育局、人社局和编委办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选调方案实施。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卫计委提交的从乡镇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等有关问题。会议认为:从乡镇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有利于推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流动,优化配置卫生人才资源。会议明确:从乡镇卫生院选调1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卫计委、人社局和编办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交的2015年度转业士官安置等有关问题。会议认为:安置转业士官是我国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必须做好这项工作。会议明确:要认真审核身份,严把转业人员的身份关、资格关,严禁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享受安置政策。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规划建设局提交的《关于在湖口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垃圾渗漏液处理调节池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的报告》等有关问题。会议认为:建设垃圾渗漏液处理调节池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有利于保护我县生态环境,有利于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既是环保工程,也是民生工程。县有关单位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沟通协作,抓紧推进工程建设。会议明确:相关单位配合,要按照相关工作的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快抓好落实。要紧扣时间节点,严格按程序要求推进工程建设,同时根据我县未来城市发展空间布局,适当预留污水处理容量,避免重复投入。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文广局提交的《湖口县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等有关问题。会议认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全市创建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扎实推进我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会议明确,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今后,由县规划建设局对新建住户小区配套规划建设相应的社区文化活动广场进行把关。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交通局提交的《湖口县农村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问题。会议认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工作上级有要求、现实有需要、群众有期盼,能为群众出行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部分议题将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