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湖口县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自2019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湖口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人员保障等方面多点发力、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在编在岗33人,取得执法监督证和执法证28人,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14人(11人持证,3人辅助)。内设机构7个,综合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下属一个参公单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一个事业单位(县防灾减灾中心);2022年9月,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转为参公性质,实行“局队合一”机制,同局内设机构协调联动,联合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动深化改革,构建行政执法新模式。一是通过行政执法改革,组建了湖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防灭火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建立健全行政强制3项、行政处罚125项权责清单,细化完善执法事项,明确执法依据和执法职责,推进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依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和《江西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细化19条贯彻落实措施,明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分工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三是健全完善县、乡镇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明晰监管执法重点、执法职责和执法范围,厘清县乡执法管辖权限,有效避免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和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案件调查、审理相分离和集体讨论制度,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公示公开,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和案件备案审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在政务信息公开上,突出实用性、规范性,我局制定了《湖口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信息录入,基本上做到了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截至目前,我局行政处罚8件,行政许可27件,全部进行公示。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日常执法中,规范使用执法文书,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执法手册》的相关程序,使用统一格式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开展日常执法工作。用文字、图片、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我局现有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6台,行政执法影像记录设备配备率55%。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设立法制审核机构即政策法规股,法制审核人员2名,对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必须严格审核把关,即在立案、案件调查、出具处罚文书等环节严把案件法制审核关。
(三)强化组织领导,为推进落实“三项制度”提供保障。一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职能发挥到位。我局制定一系列的考勤、考核制度和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二是努力提升应急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今年共招录4名化工专业或有危化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加大了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执法培训,通过参加各级各类执法业务培训、邀请专家一起参与执法检查、定期组织执法技能考核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案卷评查,今年共召开2次案卷评查会,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案卷进行评比检查。三是确保各项经费落实到位。落实执法岗位津贴,执法人员工资待遇得到保障;四是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配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和制式服装、标志,配备执勤用车,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执法工作。五是依法为执法人员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激发执法人员积极性。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优化执法环境。一是聚焦重点执法对象和事项,大力实施“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立案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前执行严格法制审核,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规,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对处罚结果依法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帮扶式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方式,对高风险重点企业实施“全覆盖”执法,对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生产干扰。三是建立“执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谁执法谁普法”,利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普法等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了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执法环境不断优化。
(五)坚持文明执法,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一是依法惩处各类违法活动。我局监管人员秉持“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处置”的工作理念,严把执法质量关,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和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以县安委会十四个专业委员会为依托,加强与安委办各成员单位相协调,强化对全县各类企业的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处罚。坚决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持证上岗或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大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不同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防止和克服行政执法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等现象。截至目前,我局列入监管对象共142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50家,烟花爆竹企业1家,工贸企业81家),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中,没有专业的法律职业资格人员;
2、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素质有待提高,与执法需求仍有差距;
3、应急救援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技术和装备落后、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影响了应急工作的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继续聘用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2、建立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培训教育,学习和借鉴周边县区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执法力量建设,配齐配强专业执法人员。坚持领导带头学法执法,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加强执法队伍政治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忠诚、过硬、担当的执法队伍。
3、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力量。一是督促各乡镇、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应急队伍组建工作;二是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强化装备保障,以深化执法标准化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必要装备,不断夯实执法基础。
2023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