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田帅慧、周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农村建设中须加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新农村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聚焦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精准剖析现状并提出建设性建议,对推动我县新农村建设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与问题分析
近年来,湖口县积极响应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号召,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在资金投入方面,2023年投入8447万元用于农村综改、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完善乡村功能、提升乡村环境。2024年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21个项目实施,涉及资金3.27亿元,其中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项目。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上,我们也取得了一定成果。自2023年1月起,在江西省率先推行将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打包委托给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运维管理,全县143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统一运维,运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城山镇团山中心村人口潮汐式现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案例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典型案例。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资金与重视程度问题。新农村建设上级补助资金有限(省级30万、自建点20万),部分乡镇在资金分配和工作重心上,侧重人居环境整治的硬件建设,对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长期效益认识不足,导致在污水治理等方面投入精力和资金不够。
二是建设规划不完善。部分新农村建设项目在规划初期,未充分考虑生活污水治理的系统性,存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管网与终端建设不匹配等情况。后期若进行污水设施建设,破路施工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给村民生活带来不便。
二、针对提案建议的落实举措
(一)提升污水处理覆盖比例
提案建议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考核中来,作为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在实际操作落实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因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涉及面较广,污水处理设施等只是其中之一,因相关资金有限,在历年来实施过程中,覆盖比例不够高;我县将统筹规划,根据各类村庄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分批实施,重点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住人口较多、反映较为强烈的村庄。
(二)加大投入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多元筹集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密切关注国家和省级政策导向,整合申报各类涉农资金项目,如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等,集中用于乡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县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等项目资金安排上,统筹规划、协同发力。例如在集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中,由住建部门负责管网铺设工程资金,生态环境部门争取专项治理资金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共同推动项目实施。
三是健全管护机制。完善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在已委托第三方运维的基础上,环保部门进一步明确细化运维责任和标准,建立运维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机制。要求运维单位定期提交运维报告,包括设施运行状况、水质监测数据等,对运维服务不到位的单位,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宣传栏等方式,向村民普及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环保知识,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污水治理和设施维护,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减少污水乱排乱放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优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结合全县村庄布局、人口分布、地形地貌等因素,由生态环境局牵头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加强技术创新与应用。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和质量。鼓励本地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技术研发,针对我县农村污水特点,研发适合本地的处理技术和设备,降低建设和运维成本。
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建议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督执法,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执法检查,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形成有效震慑,保障农村水环境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不断努力,推动湖口县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提升。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签发领导:潘江
联系人及电话:夏旺青 139****2045
抄报: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督查室。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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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姓名 |
田帅慧、周颖 |
电话 |
152****0056、 151****9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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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湖口县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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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码 |
20251005067 |
标题 |
关于新农村建设中须加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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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
承办人 |
夏旺青 |
电话 |
139****20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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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情况的具体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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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评价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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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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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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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签名:
年月日 | |||||||||||
注:此表一式叁份,请提案人填好后,及时反馈给承办单位、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