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娟、吴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医保社保相关数据共享,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县人社局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多措并举有效阻止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金。
一、针对死亡人员办理措施
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无需再缴纳保费。
次月月初,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共享民政部门死亡信息数据,各股室对照死亡名单,对于退休死亡人员工作人员上传民政共享死亡数据材料“免申即享”办理丧葬补助金;对于在职死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根据系统查询该人是否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经历(县外或县内),按照丧葬补助金孰高原则,请乡镇经办、村组专干通知家属办理相关事宜。
二、针对在职人员办理措施
依据《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第三十四条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应提前3个月查询即将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通过数据比对生存状态、参保状态和缴费状态,通过互联网渠道或线下服务渠道通知参保人员。我局工作人员依据最新民政部门共享死亡数据,及时删除死亡人员,通过微信工作群提前3个月通知即将到龄退休人员及时缴费当年保费、历年中断缴费。
在下发名单的同时,也提醒各乡镇再次核实生存状态后在下发对应自然村。
三、下一步打算
县人社局将依据湖口社保大数据平台,共享民政、公安、卫健、医疗、司法、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信息,及时比对人员生存状态,核实是否存在死亡后、服刑期间继续领取养老金、是否存在双重户籍跨地区多重领取待遇、跨地区跨制度重复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实时掌握参保人员的有关情况,最大限度的为基层减负。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