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8-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8954

对政协湖口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410040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8-21 09:57 责任编辑:湖口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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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石君贵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食堂管理的提案》收悉,结合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聚焦老年人助餐服务这一重点问题,为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配套建设老年人“幸福食堂”,多渠道探索助餐服务可持续开展努力将“幸福食堂”打造成为政策惠民心、服务暖人心、社会有爱心的“三心”工程。

一、关于我县“幸福食堂”的基本情况

按照法定职责,我局牵头负责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工作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我局“幸福食堂”助餐服务作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以及党组织“书记领航”民生项目清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推动党的建设与民生事业深度融合,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幸福食堂”,切实帮助解决60周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留守、独居老年人“做饭难”问题截至2023年底,全县已建成运营105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食堂”,行政村覆盖率87.5%;25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食堂”,社区覆盖率83.33%。其中,128个“幸福食堂”实行公建公营模式,由村(居)委会负责日常运营;2个“幸福食堂”实行公建民营模式,由品牌化、专业化民办养老机构石钟情养老城负责日常运营。

二、关于柘矶、洋港社区“幸福食堂”的运营情况

根据您提案中关于“目前在我县城区”“饭菜收费从最初的每人每餐五元调整到七元”等相关表述,有关助餐服务点应为城区公建民营性质的双钟镇柘矶、洋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幸福食堂”。为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口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湖府字〔2017〕164号)精神,统筹考虑城区社区基础条件、设施布局、老年人口数量、群体分布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18年9月会同石钟情养老城、双钟镇人民政府、属地社区居委会共同签订湖口县双钟镇柘矶社区、大岭社区(现洋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办协议,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由属地居委会委托石钟情养老城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为辖区有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安、助医、助娱和日间照料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三、关于柘矶、洋港社区“幸福食堂”的收费情况

我局根据“建立县、乡、村费用分担筹措保障机制,按照县、乡财政支持一点、村级补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享受服务的老年人自己负担一点的办法筹措解决”的精神要求,由县财政对新建的每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一次性给予5万元建设补贴,对每个正常运营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每年给予2万元运营补贴,同时与绩效考核挂钩,结合乡镇支持、村级补助、社会捐赠和用餐老年人缴费等方式,着重解决幸福食堂助餐经费问题综上,不存在您反映的所谓“政府按用餐人头拨下的补贴”情况。

2020年4月,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先后出台《关于印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指引的通知》(赣民字〔2020〕25号)和《关于贯彻<江西省民政厅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指引>的实施意见》(九民办字〔2020〕26号)等政策,明确规定“每人每天用餐成本一般控制在10元左右”“老年人每月缴费平均标准不宜低于用餐成本50%”。根据上述要求,全县128个公建公营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食堂”普遍按照10元/天·人标准确定每日一餐的用餐成本,老年人自行承担5元/天·人的个人缴费部分。双钟镇柘矶、大岭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食堂”的运营方石钟情养老城在先后前往省内南昌市、赣州市、抚州市和九江市辖区公建民营助餐服务设施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人力管理、购置运输、制作配送等方面成本,按照14元/天·人标准确定每日一餐的用餐成本,老年人自行承担7元/天·人的个人缴费部分。为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提升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效,石钟情养老城前期采取为期6个月的贴本运营模式,按照5元/天·人标准进行个人缴费;之后积极探索包月缴费模式,包月老年人按照150元/月·人标准(折合5元/天·人)进行缴费,其余老年人按照7元/天·人标准进行缴费

2024年3月4日,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出台《江西省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赣民发〔2024〕4号),强调“助餐服务重点在于帮助老年人解决‘做饭难’问题,不搞‘免费餐’,不搞相互攀比”,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发展和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持续开展既需要党委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化运作,也离不开老年人的理解和社会的认可,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盼继续关注我局工作,并给予监督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湖口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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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领导张飞中
联系人及电话吴平利0792-6324179。
: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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