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雯代表:
你提出的“加大城区小区物业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县物业服务业起步于2006年,经过短短十几年的发展,物业服务行业队伍不断壮大,现已覆盖全县35个住宅项目,服务居民2万多户。不管是纵向与过去比较,还是从横向与周边邻县比较,我县物业服务水平都到了一定的提升。虽然我县物业管理发展进步较快,但不可否认,发展的水平同居民的期待仍有差距。
2.受现实条件的限制,当前小区物业管理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其中有物业服务公司自身服务的原因,同时也有其他方面原因:一是小区收费水平低。比如说海正阳光2008年交房入住时是0.35元/㎡·月现在仍维持原水平,而现在的人工工资已经翻了三倍,这让物业服务企业难以提高服务质量。湖口当前物业收费标准主要在0.4-0.6元之间,而早在2017年君豪阁小区的君豪盛物业就因0.6元/㎡·月(当时已以算得上是比较高的标准)亏损而主动退出服务。二是小区居民素养良莠不齐。我县小区居民中有大量是从乡村进城的伴读的大爷大妈,还有大量房屋征收的安置户,这些群体中的人员大都保留原来的农民习惯;还有很多人员道德品行不好,在小区乱打乱建、乱搭乱占、乱停乱放、乱用乱扔,大量制造混乱。三是政府执法力度不够。在商铺和住宅装修过程中经常遇到各种乱打乱建、乱搭乱占现象;小区公共部位车辆乱停乱放屡见不鲜,更有甚者竟然占用消防通道;而物业服务公司是服务单位,在小区管理中没有执法权,政府有执法权的单位对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导致乱象屡禁不止。四是小区自治制度不完善。当前我县有三分之二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除了春江花苑、富达花苑、富源花苑、盛源城等一部分业主委员会能够起较好发挥作用外,有很多小区业主委员会不能真正发挥正面作用。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进来就带有个人目的,对公共利益关切不够,小区有侵占公共利益的不文明行为业主委员会都没有出台对应的管理措施交物业服务公司执行;特别是在小区车辆管理上,业主委员会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措施。
3.我局在行业管理中大力推进“市场化、标准化、民主化”。住宅小区在交付使用前我局都要求建设单位进行物业服务企业招标,如洋港小区、叶家舍安置区、江新小区等小区建设单位还安排了业主代表现场投票。2006年以来,我县物业服务公司因亏损无法经营主动退出服务的有15例,主业委员会主动行使权力辞退管理不力的物业公司也有7例。我局和基层政府对业主委员会主动行使权力都给予大力支持,大力保护和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尊重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同时,对于业主委员会中出现的个人主义倾向问题,我们也同基层政府一道进行监督和纠正。
4.我局为强化物业行业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考核制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考核。 严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收费公开、制度公开,落实小区环境整治、绿化管养、秩序管理、设备设施维护、房屋维修等服务,对管理差、服务差的后进企业记入信用档案,并责令整改、整顿,对整顿不力的企业我局建议业主委员会予以辞退。
5.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物业公司不断自我完善,需要行业监管部门强化监管,更需要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下,住建将进一步发挥好行业监管牵头责任,加强物业公司培育和管理,努力促进我县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2年4月26日
签发领导:夏敏谦
联 系 人:徐 斌 电话:13970217875
抄 报: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