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18453

【专项规划】《湖口县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2-04-01 18:30 文章来源:中国·湖口网
字号: 〖大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湖口县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已经2022年1月5日县十七届政府第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口县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为巩固提升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成果,推动全县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西省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的通知》(赣民规发〔2021〕1号)、《九江市民政局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九江市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九民字〔2021〕101号)精神,结合湖口工作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基础与形势

(一)全县殡葬事业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县紧紧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目标,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组织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绿色殡葬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大突破,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遗体火化率、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覆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三沿六区”可视坟墓整治率“四个100%”的工作目标。一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截至 2020 年底,全县完成升级改造殡仪馆1个,升级改造火化炉2台,升级改造火化炉后尾气处理设备2套,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 1 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94个,实现城乡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全覆盖。二是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始终坚持殡葬改革惠民利民导向,全面建立遗体接运、暂存、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5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全县每人平均减免标准达2100元,并实行在县殡仪馆直接核免。大力倡导绿色殡葬理念,对采取将骨灰散撒、水葬等不保留骨灰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由县政府每例给予4000元奖励。全县范围内实现了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全覆盖。突出设施公益属性,对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实行免费安葬,极大减少了群众办丧支出。三是遗体火化持续巩固。在实现公益性殡葬基础设施、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的基础上,将巩固和提升遗体火化率作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做实做通群众思想工作,遗体火化率大幅提升。四是突出问题有序治理。着力规范骨灰领取手续,建立完善骨灰安葬(放)工作台账,切实提高骨灰入骨灰堂(公墓)或者其他生态葬法安葬率,杜绝了骨灰装棺再葬等散埋乱葬现象。持续深入推进散埋乱葬坟墓排查整治,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的思路,采取植树遮挡、平坟、落碑、迁入公墓等方式治理“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和大墓、豪华墓 7318 穴。五是丧葬新风初步形成。注重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管理约束作用,将移风易俗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积极倡导厚养礼葬、节俭办丧,切实遏制农村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绿色生态、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逐渐被广大群众接受认同,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获得感、认可度、满意度得到提升。

(二)面临的形势和不足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殡葬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方面。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更好实现逝有所安的愿望和需求越来越迫切,全县殡葬事业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档次普遍不高,配套设施有待进一步提升,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县殡仪馆由于客观原因,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办丧需求;三是县城中心城区离县殡仪馆较远,交通不便,县城中心城区操办丧事与创文创卫要求不相匹配;四是现代文明丧葬新风尚未全面形成,丧葬礼俗改革任重而道远,制约了我县殡葬改革发展,我县殡葬管理工作面临新任务新要求。

同时,“十四五”时期全县殡葬事业改革发展也面临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民政工作和殡葬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殡葬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把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要素保障。市委、市政府把殡葬改革纳入更高水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要求,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兜底性的殡葬事业发展原则,大力支持殡葬事业发展。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殡葬服务供给的需求日益强烈,社会各界更加主动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常态长效抓好殡葬改革,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殡葬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实现逝有所安。

(二)基本原则

——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常态管理。完善殡葬改革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在规划编制、土地供给、经费投入、公共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紧盯重点任务,优化方法路径,尊重群众意愿,防止反弹回潮。

——聚焦民生需求,扩大服务供给。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优化殡葬资源配置,规范殡葬市场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能力,确保供给丰富、公平可及、群众受益。

——坚持文明绿色,推进移风易俗。优先建设骨灰堂,统筹建设公墓,倡导节地生态安葬,传承优秀传统殡葬文化,摈弃大操大办、办丧扰民等陋习,倡导尊重逝者、慰藉生者的丧葬文明新风。

——坚持示范引领,带动群众参与。推动党员干部示范带头,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引导约束作用,群众自治作用,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营造全社会支持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县殡仪馆配置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无害化焚烧设施,实现遗物焚烧无害化;全力推动现有殡葬设施提升改造,实现殡葬设施布局更加科学,设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规范。重点支持县殡仪馆、城乡公益性示范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城乡群众在指定场所集中文明治丧,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设集守灵、悼念、休息、餐饮等功能的殡仪服务站。保持遗体火化率不反弹,提高骨灰入葬骨灰堂(公墓)或在指定区域内节地生态安葬比例。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推行绿色文明殡葬,树立现代文明丧葬新风。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设施提升改造。加快完成县殡仪馆火化设备减排节能更新改造,淘汰现有已停用的平板炉,新增一套捡灰炉及尾气后处理设备,更换现有的一台老旧捡灰炉。配置遗物无害化焚烧设施,避免露天焚烧或随意丢弃。加快推进县殡仪馆和建设标准偏低、配套能力不足的城乡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提升改造,完善管理用房、公共卫生间、休息凉亭等功能设施,对墓区道路、停车场进行硬化处理,提高服务能力,使之融入周边环境,满足群众需求。以流泗镇杨家山公益性公墓创建全省示范性殡葬服务设施示范点为契机,努力打造一批省级示范性殡葬服务设施。启动县殡仪馆改扩建等项目建设,适时启动第二期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优化殡葬服务网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殡仪服务站点,引导城乡群众在指定场所集中文明治丧。提高县殡仪馆集中治丧能力,力争县城中心城区全部到县殡仪馆集中办丧,实行精细化、人性化管理,实现遗体接运、存放、守灵、悼念、火化、祭扫、餐饮和住宿等殡葬“一条龙”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选择适当场所,改造建设基层殡仪服务点。考虑论证城山镇、付垅乡唐坂村、凰村镇向阳村新建农村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

(三)加强经营性公墓监管。强化经营性公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配合市民政局开展公墓年检,杜绝经营性公墓未批先建、擅自扩建、违规建设销售超标准墓位等行为。新建设的经营性公墓积极推广使用卧碑,执行节地生态标准,加快向生态化、园林化转型。严格落实新建公墓应规划不少于20% 的用地建设公益性公墓,对现有城市公益性公墓实行同期同质建设管理。

(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维护,创新服务模式,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日常管护人员,建立完善管理办法,解决乡、村殡葬管理队伍人员待遇,形成建设、使用、管理的无缝衔接,严禁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违规对外销售。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确保免费政策长期稳定有效,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加强殡葬服务市场管理,完善服务收费政策,联合整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严厉打击殡葬领域涉黑涉恶、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法行为。

(五)加快智慧殡葬建设。落实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装摄像头并接入公墓管理系统,实时查看墓区情况,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配备配套设备及拉设专线,推动智慧殡葬管理服务平台在乡、村两级的建设及运用,实现省市县乡村殡葬信息共享交换,实时跟踪骨灰去向“闭环管理”;完善智慧殡葬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殡葬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提供遗体接运网上预约、遗体火化网上预约、远程告别、网上支付、网络祭扫、网上评价投诉等服务。实现殡葬数据共享,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殡葬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监管,运用信息化管理服务手段,提高殡葬在线政务服务水平。

(六)狠抓突出问题治理。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保障群众合法丧葬权益。继续推进遗体火化,保持火化率不反弹。加强骨灰去向跟踪管理,提高骨灰入墓率,稳妥有序治理“三沿六区”活人墓、大墓、豪华墓,禁止新增散埋乱葬。加强基层殡葬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对道士、风水先生等殡葬从业者管理。深化行风建设,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纪律教育、职业操守教育,全面推行殡葬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和服务合同制度,畅通公众监督维权渠道,对服务管理不规范、严重偏离公益方向、公众满意度差的殡葬服务机构要依法予以处理。

(七)倡导绿色文明新风。积极融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美丽乡村建设以及文明家庭、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示范点建设,加快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等为重要宣传阵地,引导树立现代文明丧葬新风。通过建章立制、政策引导、行业规范等多种方式,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推动葬式葬法向节地、绿色、生态方向转变,推行文明节俭治丧。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支持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发挥信息报告、政策宣传、上门服务、制止陋习等作用。加强新时代殡葬文化研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殡葬文化创新发展。支持建设生命文化纪念园。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绿色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民政部门要积极履行绿色殡葬改革工作牵头责任,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和奖惩办法,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要素保障。统筹用好财政资金,2022年将红白理事会、殡葬执法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健全殡葬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源参与建设运营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协调解决项目用地,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设施建设、队伍建设财政投入,强化殡葬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服务迈上新台阶。

(三)注重宣传引导。建立殡葬工作宣传引导长效机制,宣传政策法规,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注重实践养成。将宣传殡改政策、倡导移风易俗纳入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志愿服务内容。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典型示范,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宣传殡改政策,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注重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引导约束作用,进一步完善文明节俭的丧葬礼俗规范,注重培育厚养薄葬的殡葬新风。加强舆情导控,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理突发的舆情热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防止恶意炒作。

(四)加强督促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短板弱项,帮助基层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推动工作。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加强问题巡查督办,完善调度通报制度。发挥高质量发展考评“指挥棒”作用,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