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江西省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出台的《江西省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0—2022年)》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对照全省开发区“三年倍增”行动计划,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释放活力,以创新实现倍增,持续深入完善园区功能,促使高新园区发展成为产业特色鲜明、创新引领强劲、生态环境优越、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服务高效的园区,为推动湖口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特制定《促进湖口高新园区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三年倍增行动计划”)。
二、起草过程
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根据《江西省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具体要求、发展举措等内容,贯彻落实《中共湖口县委 湖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园区改革创新升级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园区发展实际情况,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吸取了一些好的建议及做法。
三、主要内容
三年倍增行动计划主要分为总体要求、行动目标、主要措施、组织实施四大部分,其中主要措施包含提升龙头企业发展水平、提升产业集聚水平、深化高质量对外开放、深化机制体制创新、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五个方面。通过壮大一批标杆性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一批科技型企业、抓紧抓实重大项目、全面壮大重点产业集群、加快科技创新、加快功能性平台建设、深化招大引强活动、推动外贸稳中提质、加快提升开放水平、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市场化运营改革、全面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强财政政策引导、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政策扶持更加优化精准、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等19方面发力,进一步把园区改革创新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为我县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提请审议的问题和建议
讨论并审议通过《促进湖口高新园区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
五、附件
《促进湖口高新园区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
促进湖口高新园区创新发展
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0—2022年)
(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0-2022年》精神,根据省、市、县关于园区创新发展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高新园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步伐,努力实现“三年倍增”,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释放活力,以创新实现倍增,持续深入完善园区功能,促使高新园区发展成为产业特色鲜明、创新引领强劲、生态环境优越、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服务高效的园区,为推动湖口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促进高新园区在产业集群上再壮大、在改革开放上再深化、在营商环境上再优化、在责任落实上再发力,努力实现总量跨越、效益倍增。
(一)总量规模迈上新台阶。到2022年,高新园区开发建成面积达到26平方公里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50家左右,主营业务收入突破8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150亿元。
(二)产业集聚实现新突破。到2022年,高新园区“1+2+N”新产业模式更加成熟,首位产业集聚度达到65%以上,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首位产业产值过400亿元,新材料等主攻产业产值过200亿元,新能源、电子电器等新兴产业产值分别过1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2%以上,推动园区产业逐步迈向产业链、价值链的中高端。
(三)综合效益取得新成效。到2022年,园区综合效益不断提升,利润总额突破80亿元,工业税收达到50亿元。“亩产论英雄”得到持续强化,亩均投入和产出实现倍增,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亩均营业务收入超450万元、利润超35万元。
三、主要措施
(一)提升龙头企业发展水平
1.壮大一批标杆性龙头企业。围绕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建立园区龙头企业库,集聚优势资源,强化政策帮扶,支持九江钢厂、神华国华、天赐新材料、江铜铅锌、赛得利、富达实业、晨光新材料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强链、壮链,在园区九江钢厂、神华国华、富达实业税收过亿元的基础上,到2022年五星纸业、天赐新材料、江铜铅锌、赛得利(九江)、晨光新材料等5家企业产值突破均50亿元税收过亿元,形成湖口工业“四梁八柱”有力支撑。(牵头单位:高新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
2.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园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之路,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培育中红普林医疗、高科制药、赛瓷新材料、嘉远科技、铭炫医疗、力举重工等一批主营业务能力突出、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细分领域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以此形成龙头引领、协作配套、集群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高新园区管委会、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
3.发展一批科技型企业。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构建以独角兽、瞪羚企业为龙头,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力,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后备的新型创新企业体系,到2022年力争培育独角兽企业1家、瞪羚企业(含潜在)10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分别新增6家、10家以上。(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高新园区管委会、商务局)
(二)提升产业集聚水平
4.抓紧抓实重大项目。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落实全省开发区“5020”项目要求,进一步聚焦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抓项目、上项目、成项目,引进的“5020”项目中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项目占比超80%。力争引进50亿元产业项目1个、每年至少引进20亿元的产业项目2个,全面提升项目服务效率,加大项目推进调度。坚持实行“主要领导抓总、挂点领导协调、园区管委会统筹、责任单位帮扶、职能部门协同”的“五位一体”的推进机制,高效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签约项目的开工率、达标率、建成率。(牵头单位:商务局、发改委、高新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政府)
5.全面壮大重点产业集群。围绕“1+2+N”新产业发展格局,聚焦聚力主导产业,进一步抓好铸链、补链、强链工作,推动园区产业迈向产业链、价值链的中高端,2022年新增1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聚力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首位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主攻产业,推动远大装配式建材做大做强,重点发展以新型墙体、新型组合楼板、钢材深加工以及预制部件等为主的工业化绿色建筑产业,引进相应的研发机构和水电暖通、门窗部件等相关配套生产企业,形成完整产业链,打造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依托天赐、晨光、富达、赛得利等龙头企业,加大上下游产品研发,重点引进锂电下游产业、硅烷偶联剂配套产业、高端染料及无纺布关联产业,打造上下游配套齐全的新能源新材料循环产业基地。大力挖掘潜力产业,发挥五星纸业特种纸生产领衔优势,引进下游包装装潢、生活消费纸制品项目,打造具竞争力的中高端纸制品生产基地;依靠科创综合体、新动能产业园(A、B区)为平台,加大电子电器信息产业招引力度,支持正启微电子、奥基德信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做大做精,形成研发、生产、成品的全产业链,打造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委、高新园区管委会、商务局)
6.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实施“三百工程”,加快推进海山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加速科创综合体、天赐新材料大厦、富达总部大楼、青创园等一批创新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围绕园区产业部署创新链,聚焦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推进技术攻关,加快“03”专项、5G、移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加速发展数字经济,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高新园区管委会、商务局、团县委)
7.加快功能性平台建设。完善产业生态,实施“工业上楼”计划,推进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功能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科创综合体、新动能产业园(A、B区)、电子电器产业园等建设,2020年底1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成并交付使用,推动规划新建1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到2022年标准厂房面积总量达到200万平方米。充分发挥科技、金融、人才“三大创新服务中心”作用,将海山科技创新试验区建成创新要素集聚区、新兴产业集中区。(责任单位:高新园区管委会、工投公司、建发集团、工信局)
(三)深化高质量对外开放
8.深化招大引强活动。牢牢把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战略机遇,主动对接融入。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积极有序、创新、绿色承接沿海、江浙等地产业集群整体转移。建立完善“专业化招商、市场化运作、职能化服务”招商促进机制,积极推行产业链招商、专业化招商、委托招商、互联网+招商、合作招商等新模式。提升引进重大项目质量,着力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和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积极开展省际合作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发展“飞地经济”,强化区域发展战略协调对接,实现共建共管共享。同时,加强对外资的引进力度,争取每年引进的外资占当年引进资金的20%。(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场)
9.推动外贸稳中提质。鼓励园区内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建设国际营销体系,推广使用江西数字外贸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支持培育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促进优势特色产业与对外贸易深度融合,带动园区制造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扩大出口。支持园区企业开展境外品牌、技术和生产线等并购,与境外合作建立研发中心、营销服务网络和境外生产基地等新业态、新模式,集聚发展新动能。加大对企业外贸业务的精准帮扶力度,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工信局、税务局、高新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场)
10.加快提升开放水平。策应九江区域航运中心的建设,充分释放沿江沿湖区位优势,抢抓江西内陆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契机,对标彭泽红光码头发展,在银砂湾规划建设大型的中转公用港服务区,全力发展现代港口物流产业,重点谋划争取布局专项品种进口指定口岸、冷链仓储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进三方运营服务平台,开展外资外贸经济。同时推动引入银砂湾铁路支线的建设和完成金砂南大道至大垅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建立公铁水联运网络,提升港口运输能力,构建集储存、配送、联运为一体的综合性港口物流集疏运体系,进一步加速提升开放水平,真正做到“通江达海”。(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发改委、高新园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
(四)深化机制体制创新
1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高效和扁平化管理原则,突出园区经济发展和项目服务的职责定位,优化调整园区机构编制,推动工业服务中心实质性运行。按照我县确定的驻园区分局(分支机构)赋权清单,由园区分局(分支机构)行使或受理代办,切实做到园区项目审批服务“一窗受理、全程代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构建园区大服务格局,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牵头单位:编办;责任单位:高新园区管委会、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
12.推进市场化运营改革。深入推行“管委会+平台公司”模式,推进管办分离、政企分开,加快园区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支持县工投公司、城投公司做大做强,在控股的前提下,探索可吸纳其他资产注入,形成集团公司运营。积极争取省、市对高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通过园区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及功能平台,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给予信贷支持。探索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高新园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责任单位:高新园区管委会、工投公司、城投公司、建发集团)
13.全面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江西省开发区条例》规定,创新园区人事管理方式,在园区全面实行档案封存、身份备案、员额总控、绩效考核的管理模式。探索实行员额制,参照园区建成面积1平方公里配置5人的标准,通过招聘的形式招录工作人员,充实增强园区队伍力量;探索弹性用人机制,通过购买社会化专业服务形式实现专业要求强的业务工作。(责任单位:组织部、编办、高新园区管委会、人社局)
(五)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14.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制定出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高新园区新一轮扩区调区工作,坚持一园三区“路网大贯通、电网全覆盖、管网同到位”,按照“新九通一平”要求,以满足园区内企业共性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公共设施共享为重点,加快建设集政务服务、公共信息、检验检测、出口报关、技术转移、融资服务、物流配送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生态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业发展平台综合承载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升级版投资环境。(牵头单位:高新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建发集团、工投公司、县直相关单位)
15.加强财政政策引导。积极争取省、市发改、财政、工信、科技等部门现有支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等相关资金,优先安排政府债券项目,重点支持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财政政策引领力度。(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高新园区管委会)
16.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深入实施“节地增效”行动,强化“以亩产论英雄”导向,继续开展以亩均产出为导向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健全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和排放工业增加值的考核体系,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园区低效用地全部摸底建库,一对一制定盘活利用措施,全面提升园区土地、资金和其他生产要素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或亩均投资强度300万元以下的单个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一律入驻园区标准厂房(有特殊工业要求、不适于入驻标准厂房的产业和项目除外)。(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工信局、高新园区管委会、商务局)
17.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以“两基金两平台”和天使投资、私募基金、众筹平台等为支撑,新增设立产业基金2亿元,加快专项债券融资步伐,加大对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实施“映山红行动”,全力支持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股改,在主板上市、发行债券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通过出让股权、增资扩股、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入各类资本。(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统计局、科技局、高新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18.政策扶持更加优化精准。按照集成化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县在土地、金融、科技、人才等各类政策措施的系统化、具体化、可操作化。(1)重奖励落户。对符合园区产业方向新设立的科技企业(项目),实缴注册资本且固定资产投入达到相应规模的,经认定县财政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大项目,可“一企一策”另行予以重点扶持。(2)轻资产入驻。利用标准厂房为符合入驻条件且固定资产投资、年纳税额达到一定比例或高新技术的科技企业(项目)免费提供生产厂房、研发及配套生活用房,实现“拎包入驻”。(3)强资本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对科技创新项目配套提供股权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建设,存续期三至五年,培育成熟后退出,所持股权盈利返回企业支持扩大规模或科技研发创新投入。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列园区内前三名的规模以上企业提供贴息支持。对园区创新创业青年人才、领军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的贷款担保。(4)低成本运行。对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高、年纳税贡献大的企业或高新技术的企业,在用水、电、气、热、污水处理给予相应补贴。(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工信局、高新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19、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全力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用足用好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全面优化提升项目服务水平和效率。大力推行“一次办”机制,推行项目审批服务、项目用地服务、项目报建服务等三个专业服务小组推进工作机制,全身心为企业和项目提供精准服务。项目招商期间,由专业招商小组进行谈判,招商局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出具项目风险分析报告,委托第三方专家评审,提交县相关会议集体决策;项目落户建设阶段,由项目服务单位负责跟踪,围着项目转,带着项目跑,代办企业落户的安评、环评等前期手续,全程随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项目投产后,负责招商政策的兑现、投产后的生产服务。(牵头单位:发改委、高新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县直相关单位)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地、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方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协调推进,狠抓落实。园区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帮扶指导,落实各项既定政策措施,协商解决突出问题,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二)完善推进机制。按照“三年倍增”行动计划,高点定位,自我加压,按年度确定阶段目标,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建立重大任务调度推进机制,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快工作进程。建立重大问题调度解决机制,对园区创新升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按照职责分工交办给相关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对特别重大的问题,及时上报县政府协调解决。
(三)强化督查考核。园区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密切跟踪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开发区争先创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对标对本,实行一季度一调度,掌握主要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