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年)》、《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江西省湖口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为了全面部署和推进湖口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
本规划是湖口县“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适用范围为湖口县所辖行政区域。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二、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概况
1、行政区划、地理位置
湖口县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中游,地处鄱阳湖与长江交汇口,是“江西水上北大门”。东临彭泽,南连都昌,西临鄱阳湖与庐山市、濂溪区界湖毗邻,北濒长江,与安徽宿松襟江为界。地理坐标: 东经116°08′~116°25′;北纬29°30′~29°51′。县总面积669.33km2,其中水域面积136.33 km2,陆地面积533 km2。
湖口县域内有22公里的长江岸线,其中深水岸线10公里左右,可以上溯汉、渝,下抵宁、沪;九景高速、彭湖高速、沿江高速公路、铜九铁路和即将通车的九景衢铁路,将湖口与江西九江市、景德镇市及安徽铜陵市、浙江衢州市相连;已形成了“铁路、水运和高速公路”三位一体的交通格局,另有县、乡、村级公路通往各乡镇及行政村,交通极为便利。
湖口县属江西省九江市管辖,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为双钟镇。其下辖有6个镇(双钟、流泗、马影、武山、城山、均桥镇),6个乡(凰村、张青、大垅、付垅、舜德、流芳),2个场(南北港水产场、武山垦殖场),1个工业园(金沙湾工业园,目前未单列行政区划);122个村民委员会、17个居民委员会、1413个村民小组。2016年末,湖口县全县户籍总人口301204人。
2、自然地理
湖口县域属北亚热带湿润性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无霜期长、严冬期短。多年平均气温17.4℃,一月平均气温4.2℃,7-8月平均气温28.8℃,极端最低气温-10.3℃,极端最高气温40.3℃。多年(1959~2015年)年平均降雨量1442.5mm,最大年(1999年)降雨量2154.80mm,最小年(1978年)降雨量776.40mm。3~7月降雨量896.0mm,占全年降雨量的62.8%,月平均降雨量179.2mm,为丰水期。12月至翌年1月降雨量103.1mm,仅占全年降雨量的7.2%,月平均降雨量51.6mm,为枯水期。2、8、9、10月降雨量356.5mm,占全年降雨量的25.0%,月平均降雨量89.1mm,为平水期。降雨量在空间分布上:县域中部及南部多于北部长江南岸一带,东南的武山及西边的鄱阳湖滨为两个降雨中心, 少雨中心则位于北部长江南岸的流泗镇—凰村乡。
湖口县内水系发育,主要有长江、鄱阳湖;次一级的河流有:北部的四官桥港(经黄茅潭入长江);中部的马影桥港、均桥港、文桥港和南部的荆桥港、流芳港(经南北港、造湖、泊洋湖入鄱阳湖)。河流总长128.9km。江湖岸线51km,其中沿江岸线22km,沿湖岸线29km。
3、社会经济
湖口县农业在稳定粮棉油猪生产的基础上,着力发展药材、水果、水产等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了特色水产养殖基地、水果业生产基地、药材生产基地等。
湖口县工业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金砂湾工业园规划面积16.2km2,已开发面积13.4km2。2006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园区基本形成了黑色金属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化工化纤、船舶制造四大产业板块。
湖口县北濒长江,西临鄱阳湖,境内港汊纵横,水利资源丰富。有水库50座,其中中型2座(马迹岭水库、殷山水库)、小(一)型8座、小(二)型40座;各类圩堤10座。湖口县水域广阔,水质肥美,水产得天独厚。其中万亩以上4座、千亩以上4座。水域面积28.5万亩,其中可养水面8.01万亩,而且水质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含量高,属富营养型或营养型水体,适宜大规模水产水禽养殖。经济水产种类有100余种,特种水产如鳜鱼、鲥鱼、螃蟹、银鱼等驰名中外。
湖口县探明有开采意义的矿产资源石灰石、砂石、粗砂、陶土、瓷土、花岗石等,储量大、质地优、易开采。已开发利用的矿种主要有建筑用砂、黏土,石灰岩、花岗岩。区内现有矿山14 座(建筑用石灰岩矿8座、制砖用页岩矿6座。
2016年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GDP)120.02亿元。
(二)地质灾害现状
以《江西省湖口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2009年)调查成果为基础,以湖口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最新成果(2016年)为依据,从湖口县地质灾害现状出发,《规划》编制小组会同湖口县矿管局于2017年5月10日到5月20日对区内223处地质灾害发育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截至2017年5月底,县内现共有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227处(新增4处),其中崩塌点59处、崩塌隐患87处、滑坡38处、滑坡隐患34处、泥石流8处、地面塌陷1处(见附图1)。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多为稳定性差,少数为较差,在自然因素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下发生活动,将会威胁到附近2945余人的生命及 6117.5余万元财产的安全。
从地质灾害点的情况来看,本次核查湖口县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隐患)为主,滑坡(隐患)次之,泥石流灾害比较少见、偶见地面塌陷;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仅一处崩塌为大型(鞋山风景区)、有三处泥石流为中型(付垅乡一甲村周家组、付垅乡凰山村钓鱼尖谢家、城山镇团山张家垅);灾害危险等级:重大级的6处(双钟镇胜利小学宿舍后滑坡、大中路鸿图学校职工宿舍楼左侧崩塌、大岭路23号中国银行院后滑坡、洋港安置区东侧滑坡、金沙湾工业园萍矿宿舍滑坡、付垅乡凰山村钓鱼尖谢家泥石流);较大级的102处(双钟镇81处、金沙湾工业园4处、大垅乡2处、流泗镇1处、付垅乡2处、舜德乡4处、武山镇1处、张青乡2处、均桥镇5处);其余为一般级(119处)。县内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双钟镇,灾害(隐患)点数163个,占全县灾害(隐患)点总数的71.8%(稳定性差125个、稳定性较差37个、较稳定1个)。其次为金沙湾工业园12个、付垅乡8个、舜德乡9个、均桥镇7个、张青乡6个、城山镇5个、大垅乡4个、武山镇5个(包括武垦1个)、凰村乡3个、九景高速2个、流泗镇2个、南北港水产场1个,共64个。占全县灾害(隐患)点总数的28.2%。
从湖口县地质灾害发生的形成条件及影响因素分析: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及地质构造是决定湖口地质灾害分布的主导因素,人类工程活动(切坡、加载等)是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影响因素,强降雨或长时间降雨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
崩塌 是县(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共有崩塌地质灾害145处,主要分布在双钟镇、金沙湾工业园的丘陵区,占灾害点总数的63.9%;主要为小型崩塌,危害等级主要为一般级,较大级的崩塌67处,重大级的崩塌1处(大中路鸿图学校职工宿舍楼左侧崩塌)。地形地貌上,崩塌主要分布在丘陵区。岩土体类型主要为一般碎屑岩类,其次为松散岩类、岩浆岩类。变质岩、碳酸盐岩类较少。一般碎屑岩类及变质岩类岩性为粉砂质泥岩、粉砂岩、砂岩、砂砾岩,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岩石较破碎,表层风化成碎石黏土状,由于切坡建房及工业建设等开挖山体形成高陡边坡,且没有进行有效支护,在降雨等的诱发下,易发生崩塌。岩浆岩类(为花岗闪长斑岩,风化呈松散状)、松散岩类,岩性呈松散土状,由于切坡建房开挖山体形成高陡边坡,且没有进行有效支护,在降雨等的诱发下,易发生崩塌。碳酸盐岩类县域分布较小,岩性为灰岩,节理裂隙发育,将岩石分割成块陡立块状,在强烈的溶蚀作用下,岩体稳定性变差,易发生崩塌。
滑坡 是区内次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滑坡(隐患)点73处,占灾害点总数的32.2%;滑坡规模以小型浅层土质滑坡为主,危害等级也以一般级为主(37处),其次为较大级(32处)、重大级(4处)。地形地貌上,滑坡主要分布在北部双钟镇、金沙湾工业园(凰村乡)的丘陵区,东部(大垅乡、付垅乡),南部(武山镇、均桥镇),南西部(舜德的屏峰、高桥)的低山、丘陵区,垄岗区少见;多发生于坡高大于18m,坡度大于26度的斜坡地带,在该区人类工程活动(居民切坡建房及公路建设开挖路堑等)常形成高陡人工切坡,在没有进行良好支护的情况下易发生滑坡。岩土体类型上,主要发生于一般碎屑岩类区,其次是松散岩类区。一般碎屑岩类及变质岩类岩性为粉砂质泥岩、粉砂岩、砂岩、砂砾岩,页岩、板岩,由于岩石节理裂隙发育且普遍风化,表面成残坡积的碎石黏土,岩浆岩岩性主要为花岗岩,风化强烈,表面成松散的砂土状;表层的残坡积碎石黏土或强风化的砂土沿层面或节理面滑动形成滑坡。时间上,多发生于降雨较多的4~8月,并与日降雨量及前期累计降雨量密切相关。
泥石流 区内泥石流地质灾害分布较少,有8处,占灾害点总数的3.5%;双钟镇5处泥石流规模100~650 m3,为小型。付垅乡钓鱼尖谢家(20000m3)为中型,灾情等级为重大级;付垅乡一甲村周家(165000 m3)为中型,灾情等级为较大级;城山镇张家垅(30000 m3), 灾情等级为一般级。地形地貌上,泥石流均分布在南部(付垅乡、城山镇)的低山区,岩土体类型为岩浆岩类,时间上发生于降雨较多的5-8月。低山区坡陡沟窄,沟谷多呈“V”形,地形有利于泥石流的形成;花岗岩强风化成砂土状,厚度大(5—10m),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物质来源;松散的砂土在强降雨的诱发下沿沟谷流动形成泥石流。
地面塌陷 区内地面塌陷为岩溶地面塌陷,灾点分布少,仅有1处,占全县地质灾害点总数的0.004%。规模10m2,为小型。灾情为一般级。地形地貌上,地面塌陷分布在中部(均桥镇)垄岗区的低洼处,属覆盖型碳酸盐岩区。在地形低洼处,地下水汇集,地下水位高于基岩面,在地下水的溶蚀及潜蚀作用下,溶洞及土洞发育,受地下水位在基岩面上下波动的影响,土洞不断扩大,当上覆盖层失去稳定便发生塌陷。
(三)“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度与管理机构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湖口县政府长期以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的乡(镇)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县内实际情况于每年汛期前编制发布《湖口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落实防御方案及保障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实行了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实行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对有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危险地段的工程建设和采矿活动,严格要求投资建设方请具备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较好地履行了地质灾害管理职能,进一步提升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能力。2017年汛期来临前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湖口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湖府办发[2017]18号);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口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府办发[2017]19号)。
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应急体系不断完善。2008年11月至12月,由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对湖口县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与区划,并于2009年12月提交了《江西省湖口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于2011年4月编制了“十二五”《江西省湖口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其中,2011年湖口县老城区核查出150多户符合搬迁避灾条件且愿拆除现住房屋的居民,最终经统筹安排后决定:武山镇武山村六组陈梅自然村38户140人整体搬迁,老城区安排87户355人享受政府统一安置的成本房,其他分散安置的10户50人由有关乡镇安排。2011年与财政局一起向省自然资源厅和省财政厅争取项目资金195万元。建立完善了汛期应急指挥体系,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县矿管局会同其技术支撑单位对灾害点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编写应急报告。每年汛期之前约4-5月份会同各乡镇政府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培训,制作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栏,不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并由县政府牵头,全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培训6次。最终安全撤离险区居民,对灾害隐患点进行24小时监测,并会同地灾专家实地调研,提出应急预案。
3、部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
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湖口县政府在有限的财政条件下拿出资金,对稳定性差、规模较大、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了优先治理。武山镇武山村六组陈六梅自然村38户140人整体搬迁;老城区安排87户355人享受政府统一安置的成本房;其他分散安置的10户50余人由有关乡镇安排。
4、部署开展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十二五”期间,2008年11月至12月,由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对湖口县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与区划,并于2009年12月提交了《江西省湖口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于2011年4月编制了“十二五”《江西省湖口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年1~12月由江西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对湖口县行政区域内进行了1:5万地质灾害全面的调查,这是县内最全面的最近一次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程度得到进一步深化。2016年九江地质工程勘察院地质灾害勘查分院承担了湖口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任务。《规划》编制小组会同湖口县矿管局于2017年5月10日到5月20日对区内1:5万地质灾害调查的223处地质灾害发育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截至2017年5月底,县内现共有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227处(新增4处),其中崩塌点59处、崩塌隐患87处、滑坡38处、滑坡隐患34处、泥石流8处、地面塌陷1处。灾点主要集中在双钟镇和金沙湾工业园,其次分布在付垅乡、舜德乡、均桥镇。威胁的人口2945人,潜在经济损失6117.5万元。
5、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初步建立
(1)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湖口县逐步建立和健全了县、乡(镇)、村、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地质灾害防治机构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相结合管理。对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落实了责任人、监测人。编制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画)等手段,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
(2)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县地质灾害监测在已有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下层层抓落实,监测基本落实到点,监测方法以定期目视监测为主每个灾害点确定了具体的监测责任领导和监测责任人,圈定警戒范围、确定报警信号、定好疏散撤离路线,并将报警报险措施、避险疏散路线、预警信号等地质灾害内容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居民手中。各监测点建立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同时,矿管局、气象局、水文局等联合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将每日气象资料及时通知到各级责任人、监测人,为群众避灾减灾提供信息服务。
(3)汛前地质灾害巡查及汛期地质灾害排查
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矿管局每年汛期前都会对全县地质灾害点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汛期中会对重要地质灾害点进行再排查。
(4)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在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做好各项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汛前巡查及汛期应急调查。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灾害速报制度。在群测群防基础上,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预报工作:对异变点、临变点在与专业人员共同调查分析判断下,根据灾点的具体情况发布预警,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发布预警告示。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基本普及
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举办了各种防灾培训班。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了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宣传培训活动,极大提高了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十二五”期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6个,培训人员324人次。
(四)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为:
1、经济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的矛盾较突出,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未严格实施,矿山环境保护机制尚未建立。
3、群防群测网络体系尚不完善。监测手段落后,尚未开展专业监测。
4、尚未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地质灾害应急系统不够完善。
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量不足:县内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专业知识欠缺。
6、湖口县地质灾害点局部位于边远山区,距离乡镇较远,交通条件较差,多数为崎岖不平的山区土路,受汛期强降雨影响,路面湿滑泥泞,有些路肩和路基垮塌下沉、边坡滑坡崩塌,部分车辆受性能限制无法直接到达地质灾害点,需工作人员弃车步行很长一段距离,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7、当前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严重不足。由于县财政收入有限,每年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资金投入亦极其有限,目前各隐患点的防治工作大部分均停留在监测阶段,而大部分受灾百姓因多方面的原因,均指望政府斥资进行治理,因而造成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相对缓慢的局面。
(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分析
地质灾害的孕育、发展、成灾一方面受自然地质环境条件的控制,另一方面还取决于气候变化趋势、人类活动方式和强度的变化、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等。在规划期内,自然地质环境条件发生明显变化的可能性极小,气候因素和人为活动将是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因素。随着人类活动强度和方式的变化,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有增多的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目前调查情况分析,湖口县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此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查明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227处(226处稳定性差,仅1处稳定性较好),威胁总人口数2945人,威胁财产6117.5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从分布情况来看,主要分布在双钟镇,其次分布在金沙湾工业园(双钟镇—凰村乡—马影镇的沿江地区,目前尚未单列行政区划)、舜德、付垅、均桥等乡镇。根据《湖口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湖口县城市化发展基本思路为:引导人口产业适度向沿江、沿湖平原区聚集;流泗(银砂湾工业园区)、均桥、城山作为东北、西南、西部的三个经济片区的中心,已得到快速发展,大量的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以显现。从多年平均降雨量的分布情况来看,区内西部鄱阳湖滨及东南部的武山为县内两个降雨集中区,在时间上降雨量主要分布在4—8月。因此,湖口县北部的双钟镇—凰村乡一带,均桥、城山两乡(镇)及西部舜德,东部的付垅、武山两乡(镇),是规划期内地质灾害的高发地段。
2、从人为工程活动分析,受经济建设高增长的影响,各种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和破坏将难以完全避免,同时,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治理问题较多,短时期难以全面根治与恢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在交通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道路特别是县、乡、村级公路等存在大量的人工切坡且大多未进行工程治理;水利工程经过多年的运行,大多存在地质灾害隐患;这些都将加剧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3、按湖口县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到规划中期后(2015年以后),将形成四个矿山鼓励开采区:付垅、武山、横山饰面花岗岩矿,灰山、坚山、象山、酬山建筑用石材矿及富源陶瓷用钾长石矿。露采矿山,存在高陡的人工边坡,遗弃的大量废石(渣)随意堆放等,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规划的中后期,随着开采规模的扩大,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危害性将会更大。
4、从自然因素分析,决定地质灾害发生的特定地质环境条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基本不会改变,据有关部门预测,自本世纪前期开始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全球其后变化与地震趋于活跃,降雨、台风、干旱等极端天气事件增加,地震活动趋于频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日趋严重。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和“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把湖口建设成集高效农业、新兴临港工业、发达的仓储物流业和休闲度假旅游业为一体,具有城乡一体化型经济结构的九江市卫星城区的发展要求,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基本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为主、加强工程治理的规划总原则,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救灾能力和防治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条件,市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宣传培训等手段提高单位及公民的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预报,控制人工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提前做好防范地质灾害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害。
2.坚持“政府主导、群测群防”的原则
明确县、乡(镇)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单位及公民防治地质灾害的主动性积极性,建立从上到下,从面到点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机制,从而有效的防治地质灾害。
3.坚持“合理避让、重点治理”的原则
各级政府应加强地质灾害的治理。对于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实行合理避让,如工程建设避让和贫困山地丘陵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移民搬迁等。对于难以避让而且危害较大地质灾害,有计划的安排治理工程。
4.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防治地质灾害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而且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根据县内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征、危害程度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地质灾害治理。优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优先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防治,优先重大的地质灾害治理。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贫困地区在治理资金与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发挥示范推动作用。
5.坚持“完善法规、依靠科技”的原则
为有效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因此应完善现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管理制度与细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与新技术应用,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加强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的建设,加强各级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和抢险救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工作,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防治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地质灾害隐患区、危险区得到有效监测与控制,重要地质灾害点基本得到治理,把地质灾害防治从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态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争取达到保护固定目标(居住区、旅游区、生产单位、重要工程设施等),遇突发性地质灾害没有人员伤亡。
具体目标:
1、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
2、继续完成1: 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查清区内地质灾害特征、分布状况及危害程度等,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县的地质灾害信息数据库。
3、开展其他专项地质灾害详查工作(1/1万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调查、采矿沉陷及岩溶塌陷区地质灾害调查)。
4、按规划的统酬安排,完成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点(重大级及危险点)15处(重大级6处、危险点9处),减少受威胁人数约834人。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本区分布于县内北部(A1)、中部(A2)、东南部(A3)及西南部(A4),总面积224.34km2,占全县陆地面积的42.1%。
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209处(滑坡68处、崩塌133处、泥石流8处、地面塌陷1处),灾点密度0.91个/ km2,危害等级以一般级为主,重大级6处,较大级76处;地质灾害威胁人口2846人,威胁财产5853.97万元。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本区大面积分布于县内中部垄岗区分两个亚区:B1、B2,面积221.37km2,占全县陆地面积的41.5%。
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其中滑坡7处,崩塌11处),灾点密度0.08处/ km2,规模均为小型,危害等级一般级14处,4处较大级。地质灾害威胁人口99人,威胁财产263.5万元。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本区共一个,面积5.09km2,占全县陆地面积的1.0%。地势平坦,少或无人工切坡现象,岩土体类型为松散土体。区内多年平均降雨量1450毫米,为湖口县的一个相对少雨区。为地质灾害(崩滑流)低易发区。
区内调查未发现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
(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
本区分布于湖滨平原,共一个,面积82.2 km2,占全县陆地面积的15.4%。地势平坦,少或无人工切坡现象。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区内调查未发现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本次规划依据《湖口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0~2020年)》,根据“以人为本”、“以工程为本”分区原则,将规划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次重点防治区(B)、一般防治区(C)三个区。重点防治区(A)分二个亚区,分别为:为双钟镇—流泗镇(A1)、大垅乡—武山镇(A2);次重点防治区分二个亚区,分别为:大垅乡—张青乡—舜德乡(B1)、青竹岭(B2);一般防治区分二个亚区,分别为:马影镇—凰村乡—流泗镇(C1)、文桥乡—舜德乡(C2)。。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
分布于县内北部(A1)及东南部(A2),总面积135.19km2,占全县陆地面积的25.4%。
该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93处(其中:滑坡63处、崩塌123处、泥石流7处),灾点密度为1.43处/km2;规模均为小型,危害等级一般级97处,90处较大级,6处重大级。危害对象主要为民宅、工厂厂房及住宅、水库、矿山、农田、公路等;地质灾害威胁人口2659人,威胁财产5411.07万元。主要防治崩滑流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重点防治区共分两个亚区:
双钟镇—流泗镇崩滑流及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A1):分布于区内北部双钟镇的培湖大山—马影镇的海山—流泗镇的砂洲,沿长江呈北东向展布,面积52.68 km2,占全县陆地面积的9.9%。该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9处(其中滑坡59处、崩塌115处、泥石流5处),灾点密度为3.4处/km2;规模均为小型,危害等级一般级89处,85处较大级,5处重大级。地质灾害威胁人口2457人,威胁财产4969.51万元。
大垅乡花尖山—武山镇—城山镇横山崩滑流重点防治区(A2):分布于区内东南部的低山丘陵区,包括大垅乡的花尖山、张青乡的板山、付垅乡的殷山-东涧、武山镇的武山—英峰尖及城山镇的横山,面积82.51km2,占全县陆地面积的15.5%。该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其中滑坡4处,崩塌8处,泥石流2处),灾点密度0.17处/ km2,规模均为小型,危害等级一般级8处,1处重大级,5处较大级。地质灾害威胁人口202人,威胁财产441.56万元。
(2)次重点防治区(B)
分布于县内中部(B1)及西南部(B2),总面积89.15km2,占全县陆地面积的16.7%。
该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其中滑坡5处、崩塌10处,地面塌陷1处[原2处]),灾点密度为0.18处/km2,规模均为小型,危害等级一般级级9处,较大级7处。危害对象主要为民宅、农田、矿山等,威胁人口187人,威胁财产442.9万元。主要防治崩塌、滑坡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次重点防治区共分两个亚区:
大垅乡—张青乡—城山镇南湖—舜德乡造湖次重点防治区(B1):呈北东向条带状分布于区内中部,包括大垅、流泗、张青、马影、均桥、城山、舜德7个乡镇的部分地区,面积77.16km2,占全县陆地面积的14.5%。该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其中滑坡2处、崩塌5处,地面塌陷1处[原2处]),灾点密度为0.1处/km2,规模均为小型,危害等级一般级5处,3处较大级。危害对象主要为民宅、农田、矿山等,威胁人口59人,威胁财产128.6万元。
青竹岭次重点防治区(B2):分布于县内西南部舜德乡青竹岭一带,面积11.99km2,占全县陆地面积的2.2%。该区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其中滑坡3处、崩塌5处),灾点密度0.67处/ km2,规模均为小型,危害等级一般级4处、较大级4处。危害对象主要为民宅、农田等,威胁人口128人,威胁财产314.3万元。
(3)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C)
广泛分布于区内,面积308.66km2,占全县陆地面积的57.9%。
该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其中滑坡7处,崩塌11处),灾点密度0.058处/km2,规模均为小型,危害等级一般级14处,4处较大级。危害对象主要为民宅、农田,威胁人口99人,威胁财产263.5万元。主要防治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一般防治区共两个防治亚区:
马影镇—凰村乡—流泗镇一般防治区(C1):分布于区内中北部的垄岗区及平原区(东部零星分布有丘陵),包括流泗镇、凰村乡的大部及马影镇、双钟镇、南北港水产场的部分地区,面积94.55km2,占全县陆地面积的17.7%。该区主要防治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本区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其中滑坡3处,崩塌2处),灾点密度0.06处/ km2,规模为小型,危害等级一般级4处,1处较大级。危害对象主要为民宅、农田。威胁人口23人,威胁财产56.4万元。
均桥镇—舜德乡—武山镇—大垅芦岭一般防治区(C2):
分布于区内中南部垄岗区及平原区(局部分布有丘陵),包括流芳乡全部、舜德、城山、均桥、付垅、武山5个乡镇的大部及马影、张青、大垅三乡镇的少部分地区,面积214.11km2,占全县陆地面积的40.2%。该区将重点防治矿山地质灾害。该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其中滑坡4处,崩塌9处),灾点密度0.098处/ km2,规模均为小型,危害等级一般级10处,3处较大级地质灾害,危害对象主要为民宅、农田,威胁人口76人,威胁财产207.1万元。
(三)地质灾害重大级及危险点防治工程方案
1、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针对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并结合地方诉求,分期分批实施工程治理。突发性重要地质灾害须采取临时性应急治理措施,以减缓灾(险)情;危害较大、受威胁建筑物不宜搬迁避让的重要地质灾害,实施工程治理,消除隐患。本次“十三五”规划期间,按规划的统酬安排,对全县范围内已确定的急需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大级及危险点)15处(重大级6处、危险点9处)实施工程治理,减少受威胁人数约834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详见附表5。由于降雨量的时空变化,人们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规模的扩大等,地质灾害亦会发生时空变化,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应根据具体情况对防治点进行增减。
2、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
对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远高于移民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扶贫移民、新农村建设等政策措施,实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十三五”期间,对受到崩塌、滑坡威胁的双钟镇西门社区南门路孙韶祖等3户屋后、月亮山南张华文等6户屋后;对云亭社区大凹塘2号、21号、27号、38号、44号、41号、48号,云亭北路53号等1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27户居民,161人实施避灾移民搬迁。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详见附表6。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础工作
1、全面完成1/5万地质灾害调查,开展县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继续推进全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工作,到 2018年底前完成成果集成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和数据库,编制湖口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报告。以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资料为基础,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风险性区划工作。
2、重点区段开展1/1万地质灾害调查
以县为单位,开展重点区域1/1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查明区域内崩滑流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特征和危害程度,研究总结其发生发展和演化规律。在“十三五”期末,完成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点区域地质灾害与评价工作。初步选定南北港水产养殖场—双钟镇—金沙湾工业园一带开展1/1万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调查区段,调查面积31.73km2。
3、开展采矿沉陷及岩溶塌陷区地质灾害调查
开展全县重点采煤沉陷及岩溶塌陷区地质灾害调查,圈定采煤沉陷及岩溶塌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研究易发区内地下水开采强度及地下水水位降幅与塌陷灾害的关联性,提出易发区圈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的建议。初步选定金砂湾工业园区岩溶地面塌陷高易发区的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调查面积20.95km2。到2018年底完成湖口县重点采煤沉陷及岩溶塌陷区地质灾害调查。
4、加强汛期地质灾害调查和重要隐患点排查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开展年度地质灾害,确定重点巡查区(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巡查区(段)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公布相关信息。对227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更新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不断完善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县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建设。延续已建群测群防点的监测工作,开展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点建设。结合县级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体系建设。完成227处地质灾害隐患简易监测点建设。争取到2017年底前,完成高标准“十有县”创建任务。省规划将为湖口县清华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崩塌、湖口县双钟镇西门居委会南门路崩塌、湖口县舜德乡屏峰村十组滑坡三处地质灾害点建设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网络。
(三)推进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小组,配备技术先进、高效快速的现代化应急设备,充分依靠地级监测机构等技术支撑单位,着力培养应急队伍技术力量,保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由县级地方政府组织、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全面普及和提高地质灾害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县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力度,建立以翔实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础工作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基础,以县级(含)以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会商决策系统为支撑,以最大限度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上下合作、社会联动的地质灾害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开展县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十三五”期间完成试点工作,制定方案、探索方法,总结经验,逐步推进。
(五)继续实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程
1、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针对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并结合地方诉求,分期分批实施工程治理。突发性重要地质灾害须采取临时性应急治理措施,以减缓灾(险)情;危害较大、受威胁建筑物不宜搬迁避让的重要地质灾害,因实施工程治理,消除隐患。“十三五”期间,对急需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大级及危险点)15处(重大级6处、危险点9处)实施工程治理,减少受威胁人数约834人。
2、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
对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远高于移民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扶贫移民、新农村建设等政策措施,实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十三五”期间,对受到崩塌、滑坡威胁的双钟镇西门社区南门路孙韶祖等3户屋后、月亮山南张华文等6户屋后;对云亭社区大凹塘2号、21号、27号、38号、44号、41号、48号,云亭北路53号等1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27户居民,161人实施避灾移民搬迁。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建设
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GIS、GPS等高新技术手段,构建一个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信息管理、信息共享和发布、应急指挥与应急处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实现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急中心、监测机构和相关部门互联互通的基础平台,形成满足省、市、县、乡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求和综合应用系统,在2017年底前完成湖口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建设。
六、重点工程
(一)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针对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并结合地方诉求,分期分批实施工程治理。突发性重要地质灾害须采取临时性应急治理措施,以减缓灾(险)情;危害较大、受威胁建筑物不宜搬迁避让的重要地质灾害,实施工程治理,消除隐患。本次“十三五”规划期间,按规划的统酬安排,对全县范围内已确定的急需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大级及危险点)15处(重大级6处、危险点9处)实施工程治理,减少受威胁人数约834人。由于降雨量的时空变化,人们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规模的扩大等,地质灾害亦会发生时空变化,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应根据具体情况对防治点进行增减。
(二)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
对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远高于移民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扶贫移民、新农村建设等政策措施,实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十三五”期间,对受到崩塌、滑坡威胁的双钟镇西门社区南门路孙韶祖等3户屋后、月亮山南张华文等6户屋后;对云亭社区大凹塘2号、21号、27号、38号、44号、41号、48号,云亭北路53号等1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27户居民,161人实施避灾移民搬迁。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保证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完善逐级负责制。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防灾。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教育、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旅游、气象、铁路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联防、联控、互助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
省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实施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负责实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负责实施防治体系建设。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监督管理四大体系的建设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与培训,提高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各级政府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制定相关奖惩措施。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应有的奖励,对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人进行处罚,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民参与度。
(三)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与《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有关的法规与政策,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以法促管、以法促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调查制度、规划制度、监测与预报制度、险情与灾情速报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责任认定与处理制度、防治工程资质管理制度等制度,结合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与工作标准,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和有序有效监督管理。
(四)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强化技术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队伍,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和专家咨询机构的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与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新技术与新方法应用。积极推广使用地质灾害防治,特别是开发性治理地质灾害的新技术、新方法。加强省内外、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积极倡导理论与技术创新。
(五)保证各级财政资金投入,拓展社会资金支持
省和地方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经费投入,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省级和市、县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建立保障机制。
由自然原因产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因工程建设诱发或加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鼓励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捐赠资金,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包括提供信贷金融支持,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多渠道吸纳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融资渠道。
八、附则
(1)本《规划》经湖口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2)本《规划》由湖口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3)本《规划》由《规划》文本、附表、附图等三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