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11-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7000-0702-2013-0024

【专项规划】湖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口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1-18 16:26 文章来源:中国·湖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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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湖口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充分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意义。《规划》是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对加强地质工作,科学开发矿业经济,实现湖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务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依法保护的原则,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矿产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加强基础地质工作,构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成果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加强铜、金、钨、钼、钒、铅锌、玻璃用砂等重要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勘查,部署大垅花尖山、付垅殷山、文桥横山、流芳马鞍山等矿区重点勘查工程,加强大中型矿山深边部整装勘查,提高重要矿产资源供应能力。

 
  三、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充分利用矿产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矿业产业发展,提升矿业发展水平,做大矿业经济规模。加强铅、锌、饰面用花岗岩、砖瓦用页岩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等矿产资源开采管理,严格按照规划总量调控指标生产。按照节约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保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的要求,大力推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勘查规划分区制度和准入条件,优化调整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加强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促进矿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培植龙头骨干企业,不断壮大矿业产业基地,逐步形成矿业经济区规范、集中、合力发展优势。

 
  四、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优先安排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治理项目,实施矿山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重点工程。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监督体系,加强对生产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做好《规划》组织实施。《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各地要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保证《规划》目标实现。《规划》的目标和主要指标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治理与矿区土地复垦等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要加大《规划》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珍惜和保护矿产资源的意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同级发改委、监察、公安、环保、安监等部门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湖口县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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