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发〔2022〕6 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湖口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口县委 湖口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湖口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
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构建环形格局,加快创新融合,实现赶超倍增,挺进全省十强,奋力争当全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定位,以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能为重点,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动力,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为谱写新时代湖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干部培训重点课程,融入中小学校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知识考试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推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单位、进园区、进企业等“八进”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泛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每年5月定为民法典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单位、进园区、进企业等“八进”活动,切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创新民法典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动漫、短视频的传播优势,扩大民法典宣传覆盖面和宣传实效。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为我县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大力宣传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助推我县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人口健康、节约粮食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助力创造美好生活。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口、法治湖口需要,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见义勇为、网络空间治理、家庭教育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深入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大力宣传《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九江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九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九江市道路交通通行条例》《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九江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十四五”时期,在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领域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切实提升地方性法规社会知晓率。
三、重点对象
按照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的要求,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提升公民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和村(居)民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全面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创新学法方式,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会议学法等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和必备素质。
(二)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并进行全员轮训,切实加强师生法治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教学方法,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主题活动。加大对青少年保护力度,重点围绕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校园贷等突出问题,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职能作用,加强对有不良行为、身体残疾等特定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
(三)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巩固做实提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管理和使用,以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农村(社区)党员、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做强“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培育一批示范带头人。在培养骨干“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头人的基础上,着力培育一批“学法用法示范户”。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相结合,观摩教学与书本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培养。要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把握城乡差别、人员类型的特点,因人施教、精准施策,推动培养工程走深走实。建立科学配套的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使用和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其参与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探索“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社区、园区延伸。
(四)分类开展法治素养教育。完善村(社区)“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紧密围绕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思维能力提升计划,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能力。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试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任务目标和措施
(一)推动法治实践养成。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适时在各类平台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向社会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敬畏法律意识。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二)加强实践式普法。把普法融入到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过程中。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普法,通过制定普法工作指引、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普法,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在提供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
(三)构建社会化大普法格局。健全社会力量普法机制,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行模式,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加大对优秀公益普法性组织、普法工作室、普法志愿者、普法项目、普法讲师团、普法文创企业和文创产品的扶持力度。加强普法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民主党派在普法中的作用优势,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国家工作者、教师、法律工作者、媒体从业人员、专业社会工作者和文艺工作者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健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体公益普法机制,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及时开展权威的法律解读,并落实常态化宣传报道法治工作。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文明创建和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公益普法常态化。
(四)加快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三年专项行动。推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深入挖掘具有湖口县特色的法治文化资源,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湖口县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扩大湖口县特色法治文化影响力。积极开展县城主城区“一公里法治主题文化圈”创建活动,在城乡社区(村)中开展“法律明白人”广场创建活动。利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到2025年,在现有各种文化阵地的基础上,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开展法治文化产品征集和展播活动,发挥法治文化的熏陶教育作用,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各类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团体和个人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打造富有湖口县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五)推进智慧普法创新发展。积极适应数字化改革需要,推进普法内容、形式、载体的数字化转型,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加大影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通过激励机制打造新媒体普法精品内容。坚持数字赋能,充分利用大数据,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并行联动的“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体系,把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同提高公民法治素养结合起来,促进普法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转变。以融合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实现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打通“报、网、端、微、屏”融媒体平台壁垒,实现普法内容实时共享、普法形式自由转化,提高普法宣传覆盖面和精准度。
(六)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基层治理网格员等职能作用,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治乡村建设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高质量开展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提升企业法治化经营管理水平。
(七)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推动和深化各领域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各领域各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八)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深化民生领域依法治理。加强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生态保护和知识产权等有关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理。大力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提升全民反电信诈骗防范意识和能力。服务保障“最多跑一次”“放管服”等便民事项和改革工作。深化健康领域依法治理。加强食品药品、职业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医疗纠纷解决、老龄健康、妇幼保健和人口家庭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理。服务保障卫生健康领域各环节依法行政,促使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等。深化安全领域依法治理。加强平安湖口、反邪教、打击犯罪、安全生产、生命财产、公共交通、网络安全和数字赋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理。把普法融入平安建设全过程,服务保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等各项工作。深化诚信领域依法治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失信行为认定、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依法开展诚信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服务保障依法依规保护信用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法依规保护各类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查处和打击各类侵权行为等工作。深化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加强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生物安全、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和国境卫生检疫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依法开展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强大合力。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法治政府)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守法普法领域突出矛盾的问题。要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落实普法责任。深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和要求,明确普法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年度普法清单。建立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制度,定期开展履职评议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单位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协调配合和督查考核制度,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落实部门行业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普法教育,把普法教育贯穿到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普法基层建设,从政策、制度、机制上,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加强各级普法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专(兼)职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对各单位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对全县普法骨干人员轮训1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加强普法基础理论研究,提高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水平,更好指导工作实践。
(四)落实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的支持力度。各部门根据承担的普法工作任务,统筹部门预算资金合理安排相关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鼓励采用第三方评估的形式,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日常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好中期督导检查和末期验收。运用好评估结果,按规定对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保障规划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