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19
  • 文件编号: 湖府字〔2022〕19号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61911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湖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口县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9 17:02 责任编辑:湖口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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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湖口县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2022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口县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与水平,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数量”与“质量”的双飞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创新环境,为助推湖口“实现赶超倍增,挺进全省十强,奋力争当全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目标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体系,完善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工作新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舆论环境,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确保我县知识产权授权量不断提升的同时,激发我县创新创造活力,培育一批拥有高质量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坚决打击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网络,形成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体制机制。

2.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得以优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继续强化激励和推动行业、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职能部门之间交流协作制度,形成联动保护的良好机制,引进专利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形成以专利代理、专利信息服务、专利技术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工作与现有经济、科技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

3.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严格落实《湖口县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和知识产权奖励政策,促使全县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4年,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5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件以上。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在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建设、地理标志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传统知识资源保护运用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更加注重作品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充分利用专利导航对产业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4.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严肃查处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行为,维护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组织多形式、大规模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每年开展知识产权主题宣传活动 3次以上。

5.知识产权产业化步伐加快。加快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进一步扩大专利产品产业化规模,专利技术实施率进一步提高,不断加大知识转移转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进行知识产权合作。在新能源、新材料、锂电等高新技术领域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的专利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力争到2024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5家。

6.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争取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推进专利质押融资工作,让科技型企业获得政策红利。充分加快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步伐,努力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和产业群。在优势产业中择机成立知识产权联盟,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7.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不断丰富区域内专利信息资源,实现专利技术信息共享共用,为企业推介专利成果,促进专利供需对接,促成专利转让许可和转化实施。搭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平台,新增1—2家专利代理机构、5—6名专利代理人。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代理、信息咨询、司法鉴定和许可转让等服务质量。

三、重点工作

(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

1.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强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考核工作,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建成适应创新体系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形成知识产权工作与我县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培育和引进服务质量优、信誉好、水平高、实力强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组建人员深入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发展问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3.在优势产业中建设知识产权联盟。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巩固《湖口县现代农业知识产权联盟》基础,进一步在钢铁化工、金属新材料等优势产业中建设知识产权联盟,不断丰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二)推进自主知识产权创造

1.不断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力、竞争力。加快推进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专利信息的利用、挖掘与布局。充分发挥各类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围绕我县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和金融工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2.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园区建设。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贯标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评比活动,鼓励和支持园区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示范园区建设,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保护体系。(责任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出台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奖补措施,引导企业加大专利导航建设,充分利用导航引领和大数据分析功能,促进主导产业稳健快速增长。(责任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4.鼓励企业创建一批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高知名度商标。加大企业商标注册宣传力度,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商标拥有率。扶持我县主导产业的企业发挥商标品牌优势,做大做强,提高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企业“活用”知识产权,以“知”换“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受益企业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县科技和金融工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各商业银行)

(四)加大对知识产权投入力度

1.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投入的力度。完善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加大奖励对企业知识产权成果的力度,引导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实现成果专利化、专利产业化、专利标准化,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制度,积极面向社会引进知识产权人才,壮大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积极深入企业、事业单位等,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管理运用水平,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知识产权理论水平,知法律、懂技术、会管理,富有经验的高水平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五)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

1.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研发、生产、销售全过程。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集中管理、委托管理服务,加快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2.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遴选一批具有较强创新实力、较大品牌优势、良好发展潜质的企业,优先支持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企业实施科技项目,努力集聚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和团队,创造引领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成果,造就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深入实施只是产权产业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县科技和金融工作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3.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进行深度产学研合作。以充分唤醒“沉睡的专利”为方向,引导、帮助企业更多的与高校、科研机构、研发部门深度合作,将创新创造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让更多的创造成果服务于湖口的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和金融工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知识产权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建立县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优化知识产权执法资源配置,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各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使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信息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2.加强对技术创新型企业技术秘密保护工作的宣传与指导,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秘密管理制度。相关责任单位指导企业积极依法应对知识产权纠纷,鼓励行业协会、联盟加大行业内企业知识产权的维护力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沟通与合作,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依法加大对侵权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努力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

(七)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

1.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全县普法内容,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日期,在全县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

2.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在电视台、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开设知识产权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2年1月一2022年5月)。成立全县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知识产权强国工程试点县建设;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2022年6月一2023年8月)。在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本建设方案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考核指标体系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检查验收(2023年9月一2023年12月)。认真对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建设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完善验收材料,迎接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检查验收,并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意见,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湖口县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负责本部门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在资源配置、资金管理、信息沟通、市场保护等方面做到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的有效机制,共同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进一步整合各类科技创新、研发专项资金,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大力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县财政每年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及奖励的投入,引导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实现成果专利化,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的实施。

(三)建立健全考核目标

1.逐步把知识产权重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园区经济工作考核体系,各乡(镇)、相关部门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工作目标逐步建立考核机制,通过不断完善考核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建设。

2.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企业高企申报、复核,项目申报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知识产权工作优秀的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的项目和资金。

(四)落实各类激励政策

1.加大知识产权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类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加大对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版权)等特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的奖励力度,激励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

2.优先支持推荐计划项目。对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和产品,特别是发明专利,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县科技计划项目。

3.奖励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突出企业。为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对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取得显著成绩,被列入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获得国家和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五)营造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在我县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构建政府主导、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战略宣传体系。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知识产权典型单位及其先进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促进我县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湖口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洋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沈  昭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袁扬波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叶  晖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  玲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程彰铭 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陈  洁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秦传勇  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涂少君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饶正勇  县发改委主任

颜  鑫  县财政局局长

骆晓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汤国辉  县卫健委主任

欧阳清华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明德  县司法局局长

吕  钧  县税务局局长

彭  虹  县工信局局长

王小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葛虎兵  县林业局局长

王雨春  县文广新旅局局长

汪  月  县商务局局长

莫  循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李学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晓燕  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邹励律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彭海东  人民银行湖口支行行长

王海燕  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叶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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