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湖口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口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日
湖口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和交通扶贫的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奋斗目标,以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载体,着力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向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实施县道升级改造16.8公里,建制村窄路面双车道拓宽改造项目30个共50公里,危桥改造10座,组组通项目204个共84.5公里,生命防护工程108.2公里,完成路域环境整治约21公里,新建建制村公路限高架34个,新建治超站1个,新建镇村公交招呼站36个,新建(改建)乡镇客运站7个,完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分站建设12个,力争建成立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到2020年,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畅水平明显提高,建设质量明显提升,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县乡村道路养护全覆盖,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运输客运一体化。
--建设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
任务,新改建农村公路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并同步建设错车道、路肩、排水和安全防护设施。其中,通建制村主干道、特色产业路、旅游路路面宽度不少于5米,路基宽度不少于6米。到2020年,路网结构明显改善,所有乡镇、AAA级旅游景点建设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连接,力争县道实现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达70%,基本实现组组通水泥路。全县现有库内36座危桥改造全面完成,实现新增危桥与改造数量动态平衡。加大安防工程实施力度,基本完成县、乡道隐患路段安全整治任务,实现现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安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到位,治理率达到100%。建设质量达标,杜绝建设安全事故,新改建工程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以上。
--管理好。建立区域与公路线路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县长任总路长,分管副县长任副总路长,县级领导担任国、省、县道路长,14个乡(镇、场)长担任各自辖区内乡道路长,122个行政村主任担任辖区内村道路长,各责任人员在“路长制”组织体系架构下,落实“路长制”工作责任。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制定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加大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乱搭乱建、占道堆放及非公路标志,确保交通安全畅通,路面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20年,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养护好。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
社会参与”和“路长制”相结合的养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和村民的作用。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到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满足养护需求,确保等级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8%,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运营好。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
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乡际客运线路,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建设,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进村主干道均有候车亭,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好农村公路,助力脱贫攻坚
1、加快建设步伐。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水平和通行能力,打好交通脱贫攻坚战,加快实施县道改造、通建制村窄路面和乡道双车道拓宽改造、组组通水泥路项目。结合秀美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改造建设,重点打造环鄱阳湖旅游公路、天山风景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旅游产业、特色产业道路,充分发挥交通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有关乡<镇、场>)
2、严格建设标准。新改建农村公路必须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路面宽度达4.5米及以上,并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认真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严格做到完工项目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各乡<镇、场>)
3、加强建设监管。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即公开建设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资金使用等7项内容,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场〉)
(二)管理好农村公路,提升服务水平
1、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机制完善,人员编制到位,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完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管养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编委、人社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场〉)
2、全面实行“路长”负责制。各责任人员在“路长制”组织体系架构下,落实“路长制”工作责任。在“总路长”的总指挥调度下,“路长”“副路长”切实履行好管养工作职责,及时安排人员和资金对责任路段进行管理养护,从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层级、全领域联动监督协管的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场〉)
3、加强农村公路法治建设。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队伍建设,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县乡村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的作用和沿线村民的积极性,组建行政村“建管养”理事会,对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进行监督,对破坏路产路权行为进行制止,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加强对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整治,大力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乡(镇)农村公路管养分站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确保农村公路超载超限治理规范有序,用地确权工作有序推进,乡村道限高限宽设施齐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交管大队、公安局、公路分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4、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公路建设。加大部门联合整治力度,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确保穿村路段乱堆乱放得到有效治理,公路上无集贸市场、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等现象,公路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全面清理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乱堆乱放、占道堆放及非公路标志。(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住建局、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场>)
(三)养护好农村公路,巩固建设成果
1、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要求,全面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稳定来源渠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2、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质量和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就业扶贫新模式,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助推脱贫致富。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有序推进基层养护作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方向发展,参与养护市场竞争。(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扶贫办、各乡<镇、场>)
3、扎实开展养护示范路创建。所有农村公路要严格按照路基稳定无垮塌、路面平整无坑槽、路沿整洁无遮挡、桥涵通畅无淤塞、路产完好无损毁、环境优美无垃圾圾、路面通畅无堆占、控区严管无搭建的“八无”标准进行养护。同时,各乡(镇)至少要选择境内2条以上农村公路打造为养护精品示范路,充分发挥精品示范路的典型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4、提升养护质量和效益。严格执行《湖口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湖府办字〔2013〕10号),将农村公路养护作为重要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每月对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根据各乡(镇)考核结果发放养护资金;加强农村公路监管,确保县乡道路养护全覆盖,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各乡<镇、场>)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共享发展成果
1、发展城乡公交。优化整合城乡公共客运资源,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营,选择在景湖路、牛湖路、均流公路沿线具备开通条件的乡(镇)逐步开通城乡公交。积极稳妥推进镇村公交试点,选择1-2个具备开通条件的乡(镇)开通镇村公交,逐步提升服务广度和深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交管大队、运管分局、各乡<镇>)
2、加强联合审核。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公安、交管、公路、运管、应急管理和涉及乡(镇、场)等部门协同参与的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核机制。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严格对照规则进行审核,科学合理确定客车车型、站点设置、通行时段和运行限速等要求,尽可能满足贫困村通行客运的要求。同时,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管大队、应急管理局、公路分局、运管分局、各乡<镇、场>)
3、打造农村物流。以农村交通服务站为平台,深入推进“交通+电商”、“交通+快递”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积极推进客运班车发展小件快运服务,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邮政公司、供销社、商务局、各乡<镇、场>)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7月)。根据全国示范县创建要求,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专题宣传活动,展示全县农村公路发展成效。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宣传创建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创建阶段(2019年8月-11月)。对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定人定岗定责,分解目标,细化措施,积极有序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高效开展。
(三)自查迎检阶段(2019年12月)。活动创建期末,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巩固创建效果。并将创建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装订,形成验收文件,向上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迎接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十三五”期间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做到“五个坚持,五个确保”:坚持政府主导,确保农村公路发展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改革创新,确保提质增效升级迈上新台阶;坚持民生优先,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协调发展,确保“四好农村路”取得显著成效;坚持安全绿色,确保农村公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创建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全面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全力支持配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保障机制,以及根据物价增长、通车里程和政府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资金增长机制。将县级公路工程管理站、县交通质量监督站、县路政管理站、养护站和乡(镇)农村公路管养站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做好县、乡道路升级改造建设;整合县级各部门涉农资金用于进村主干道项目、危桥改造、安保设施建设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季节性养护奖补、水毁抢修等。同时,为保障养护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每年安排4万元/乡(镇、场)工作经费给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站,并建立考核机制,由县交通运输局出台考核办法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经费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拨付。
(四)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常态化督查通报机制,实行每
半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年终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前三名按照30万、20万、10万元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单位、乡(镇)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