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学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王学仁同志任县人防办主任;
饶正勇同志兼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袁扬波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
童金明同志任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志锋同志任县人防办副主任,免去其县政府经研室主任职务;
刘成同志任县外侨办主任,免去其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龚辛孙同志任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免去其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晓燕同志任县政府机关后勤中心主任;
李海彦同志任县志办主任;
徐静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志办主任职务;
万辉同志任县金砂湾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唐华同志任县金砂湾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杨峰同志任县金砂湾工业园管委会主任科员;
宋和坤同志任县金砂湾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李载军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科员;
董杰斌同志任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骆江峰同志任县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县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欧阳鹤松同志任县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夏敏谦同志任县市容执法局局长;
刘小平同志任县市容执法局副局长;
余锦平同志任县市容执法局副局长;
杨赣琦同志任县商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饶江晓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沈胤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李红彬同志任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沈青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沈针泉同志县长助理职务;
免去黄志超同志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职务;
免去周党号同志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外侨办主任职务;
免去李水木同志县农办主任职务;
免去戢东晓同志县市容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建波同志县金砂湾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小军同志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骆晓南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小华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提拔重用的同志试用期为一年。
湖口县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