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8-22
  • 文件编号: 湖府字〔2011〕34号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7000-0202-2011-0149

关于周晓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8-22 00:00 责任编辑:王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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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关于周晓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周晓庆同志任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周永锋同志任县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 
  柳云同志任县商务局局长; 
  李永宾同志任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主任; 
  何华同志任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免去其县商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夏小元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周恺雨同志任县商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县外贸公司经理; 
  秦明兴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办公室主任; 
  何青春同志任县金砂湾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董文钦同志任县监察局副局长; 
  吴本慧同志任县第三监察分局局长; 
  沈勤同志任县第四监察分局局长; 
  石静同志任县第五监察分局局长; 
  郭海兵同志任县第六监察分局局长; 
  刘卫文同志任县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华谦同志兼任县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曹明同志兼任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吴和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科); 
  周卫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科); 
  谭勋同志任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栾仁厚同志任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陈春玲同志任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陈林同志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陈胜喜同志任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副局长; 
  夏立文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伍奇生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兴赐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存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三里派出所所长职务; 
  柳效松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流芳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镕刚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 
  曹干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备保障室主任; 
  王海水同志任县公安局双钟派出所所长; 
  张年喜同志任县公安局三里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马影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华同志任县公安局马影派出所所长; 
  徐日前同志任县公安局流芳派出所所长; 
  熊次生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许芳同志任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彭志彬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君同志任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保留原正科级待遇); 
  王月初同志任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陈美清同志任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施永成同志任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柳小华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曾荣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段志华同志任县统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统计局副局长、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 
  曹达明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启明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统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夏小明同志任县农业局总农艺师; 
  李新松同志任县兽医总站站长; 
  屈欣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正科); 
  王恺同志任县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 
  欧阳志平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大队大队长; 
  彭晓健同志任县市容监察大队大队长; 
  徐宣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清初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正科); 
  汪涛同志任县绿化办副主任,免去其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职务; 
  潘超中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正科); 
  刘虎平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钱冰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治安刑侦大队大队长; 
  沈会林同志任县粮食局副局长; 
  柳绿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 
  曹玉香同志任县商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夏美贵同志任县商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晏小华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葛崛华同志任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周剑同志任县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 
  周清华同志任县房管局副局长(正科); 
  王瑜钧同志任县房管局总工程师; 
  胡争辉同志任县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张海林同志任县金砂湾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李祺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 
  黄旭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屈新云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董海同志任县中医院院长,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周仲平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涂新满同志任湖口中学副校长; 
  徐忆虎同志任湖口第二中学副校长; 
  吴晓冰同志任湖口第二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徐日新同志任湖口第二中学副校长; 
  聂祎同志任县血防站站长; 
  王峥同志兼任县旅游总公司经理; 
  徐子墨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江亲秀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 
  蔡小丽同志任县物价局局长; 
  刘益翀同志任县物价局副局长(正科); 
  刘水平同志任县物价局副局长; 
  沈松林同志任县物价局副局长(正科); 
  崔国平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办公室副主任; 
  王月华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办公室副主任; 
  杨小宏同志任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办公室主任; 
  曹笋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娟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骆欢庆同志任县手工业联社副主任; 
  曹春华同志任县劳动监察局局长; 
  免去谢云侠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潘学军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金刚同志县公安局双钟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贾小敏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淑敏同志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刘平同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夏国元同志湖口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蒋永和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刘冬生同志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王本春同志县旅游总公司经理职务; 
  免去吴波同志县棉花原种场场长职务; 
  免去沈昭同志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翌鹰同志县金砂湾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梅渭萍同志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欣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福源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石小林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耀文同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廖任樵同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崔翔同志县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英同志县科学技术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辉春同志县血防站站长职务; 
  免去何仕斌同志县兽医总站站长职务; 
  免去刘飞保同志县物资总公司副经理职务; 
  免去柯桢同志县房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学严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湖口县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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