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6-20
  • 文件编号: 湖府字〔2015〕30号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7000-0501-2015-0025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5-06-20 00:00 责任编辑:王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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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商电函[2013]91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330号)及《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九府厅发〔20142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是对传统商务的重大变革,是增强经济实力的战略选择。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是我县顺应流通业态多元化趋势,突破有形市场地域空间限制,完善市场功能体系,促进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对我县实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的诸多领域,网络化消费和生产的模式正在形成,但我县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与国内电子商务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应用范围不广、水平不高、主体不强、配套支撑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创新措施,扎实推进,强化扶持,促进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良性互动发展,创造我县实体经济新优势。

  二、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示范引领、打造特色的原则,紧紧围绕产业发展、产品销售、居民消费、应用普及、行业管理五个方面,加快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链建设,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完善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培养引进电子商务人才,强化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加大湖口特色品牌培育力度,打好石钟山、鄱阳湖等文化品牌,加强与湖口地域文化、旅游深度融合,营造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环境,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全面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打造2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形成2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引进35家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我县,促进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与我县有条件的企业合作,大力培育电子商务人才,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50亿元,全县电子商务运行支撑体系、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完善,应用行业和领域不断扩展,成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动力,把湖口打造成赣北乃至长江经济带区域电商产业基地。

  四、主要举措

  1、普及互联网电子商务应用。支持生产型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集中采购、产品分销和售后服务。引导网络零售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客户消费体验。支持百货商场、连锁企业、专业市场等传统流通企业依托线下资源优势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功能涵盖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家政、旅游、订房、购票、维修、中介、配送等服务百姓生活的电子商务平台。

  2、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各类外贸企业利用第三方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信息、洽谈业务、争取订单,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扩展产品销售范围。推进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对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探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进出口和个人从境外企业零售进口(B2C)等模式。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支付、监管、诚信等配套体系建设。

  3、引导农村乡镇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市场,拓宽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村中心镇商贸中心、商品配送中心和中心村直营连锁店发展电子商务。2015年在全县建立三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逐年推广。构建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的农村商贸流通新体系。

  4、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鼓励传统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向移动电子商务平滑升级,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数据分析、价格指数、即时交易、移动支付等服务。支持餐饮、住宿、沐浴、休闲、旅游等企业应用移动电子商务,提供即时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在民生和社会管理领域运用,依法开放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工商、税务、交管等与民生有关公共资源,促进相关领域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方便群众生活,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5、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评选认定一批基础好、有发展前景、成长良好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集中相关政策措施,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打造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创建电商品牌,带动相关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实施一批电子商务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湖口县瑞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示范基地建设。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实现资源和空间高效配置。积极探索生鲜农产品电商销售的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6、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结合湖口产业特点,依托淘宝等网上交易平台,建设特色“湖口馆”电子商务平台,整合湖口农产品、工艺品等特色产品建立集推广、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建立物流仓储信息采集和发布平台,及时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服务、仓储用地、业务指南等信息。

  五、配套建设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光纤入户和交互式数字电视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提升互联网接入宽带标准。完善优化3G网络,加快普及4G网络,力争实现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免费覆盖。推进农村地区宽带互联网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信息网络。

  2、健全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企业物流信息资源,加快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一批信誉好、服务优、效率高的物流企业,推动第三方物流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电商和物流企业到我县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加快我县现代仓储集中化建设,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把我县打造成区域性电商物流中转基地。

  3、鼓励应用技术创新。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积极拓展电子商务新领域,加强对大数据、移动电子商务、物联网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与研究机构、金融机构和电商企业合作,加强技术开发和风险防控,建设有较强竞争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4、保障网络交易安全。大力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加快推进我县数字认证平台建设,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完善网络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支持网络交易平台开展会员实名认证和信息审核,依法规范网上营业执照信息公示或身份信息公示。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提高电子商务系统安全保障能力。

  5、培育引进产业人才。鼓励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创业孵化园,加大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力度,重点培养营销和新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加快培养面向后台软件技术型开发人才和面向前端操作应用型人才。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职业化培训,为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储备人才。加大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引进,鼓励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高素质、有丰富电子商务大型团队运营经验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六、政策支持

  (一)财政支持。加大发展电子商务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县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由县商管办和县财政局共同管理。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奖励国家、省、市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基地,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骨干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培育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二)税收支持。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认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减免。

  (三)场地支持。制定并落实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电子商务发展用地。对未受让土地、未进入园区(楼宇)而租用场地5000以上的规模网商、1000以上的大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可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定的租金补助。

  (四)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增信融资,缓解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探索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符合条件的可作为市级重点上市培育企业。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战略合作伙伴,促进企业规范快速发展。

  (五)其他支持。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应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放宽电子商务企业名称核准、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以及设立分支机构等市场准入的限制,降低电子商务企业注册资金门槛。国内外知名的综合性或专业性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县设立总部或建设对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政策。对电子商务企业引进高端电子商务人才产生的有关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列入成本核算。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引导用工单位等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园区内就业人员出租。

  七、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商管办、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人保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工信委、信息办、交通局、国土局、科技局、公安局、农业局、供销社、旅发委、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邮政局、人民银行、文广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由组长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湖口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及相关鼓励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各单位电子商务监管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管办。

  (二)加强市场监管和统计监测。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加大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打击网络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快组建湖口县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发展研究和统计监测。建立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制度,定期对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状况、产品信息、交易规模、发展趋势、政策需求等开展统计分析和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一批成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平台和基地,不断扩大示范效应,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加大电子商务整体形象宣传,提升电子商务影响力。

  20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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