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掌握全县国防动员潜力情况,加强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根据九江市国防动员潜力调查规范化组织实施办法,经县政府、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国防动员潜力调查。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就国防潜力调查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主席“五个深入推进”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军委国防动员部、东部战区、省国动委部署要求,着眼履行“五部”职能,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职能新要求,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行业系统的职能作用和信息网络的支撑作用,探索国防动员潜力调查“上下结合、以上为主,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方法路子,着力解决潜力数据采集工作主体不清、职责不明、标准不一、机制不全等问题,规范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的主体对象、组织流程、数据标准、统计渠道及相关保障等,确保潜力数据的全面、实时、精准和保鲜,不断夯实国防动员建设基础,为国防动员指挥决策提供准确、科学依据,为战时实施支前保障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机构
在县国动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国防动员潜力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史文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汤王东和县人武部政委颜龙生担任,成员由县国动委“八办”主任、民政局局长、卫计委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胡敏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的组织筹划、总体协调、具体指导及材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其中,人民武装力量动员潜力调查组组长由杨盛波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人民武装动员潜力调查的登记、统计及汇总工作;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组组长由周晓庆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的登记、统计及汇总工作;人民防空动员潜力调查组组长由王学仁同志兼任,主要负责人民防空动员潜力调查的登记、统计及汇总工作;交通战备动员潜力调查组组长由何青春同志兼任,主要负责交通战备动员潜力调查的登记、统计及汇总工作;科学技术动员潜力调查组组长由秦明兴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科学技术动员潜力调查的登记、统计及汇总工作;信息动员潜力调查组组长由刘峰同志兼任,主要负责信息动员潜力调查的登记、统计及汇总工作;政治动员潜力调查组组长由王玉初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政治动员潜力调查;县统计局主要对主要动员潜力数据进行核实,配合七个组工作。
三、调查范围、对象和内容
国防动员潜力调查的范围主要包括:人民武装力量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动员、交通战备动员、科学技术动员、信息动员、政治动员。
(一)人民武装力量动员
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兵预备役人员和相应的保障器材。所登记人员年龄为上年度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可放宽到45周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公民。因贪污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及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的,正在受侦查、起诉或审判的,不予登记。身体条件参照退伍军人服预备役的身体条件执行。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民兵预备役人员及相应物资保障能力的登记、统计等。
(二)国民经济动员
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国民经济各行业中与国民经济动员活动有关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等。调查对象分为基层调查对象和综合调查对象,其中,基层调查对象主要是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综合调查对象主要是掌握行业或领域综合统计信息的部门,如政府的各类行业主管部门、领域主管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等。
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基本状况和国民经济基本资源两部分,其中,基本状况主要指自然资源、宏观经济、财政金融、固定资产投资、能源生产与消费、人员与就业、专业人才等;基本资源主要指农林牧渔业产品、制造业产品和库存、重要动员物资库存、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医疗卫生、教育机构、城市公用设施(包括电力、煤气、水的生产和供应)等。
(三)人民防空动员
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房地产开发、各种公共场所、交通枢纽、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人防组织机构、人防工程(骨干工程、疏散信道、平战结合工程、防空地下室、地下指挥所工程)、指挥场所、重点目标、通信警报设施、人防专业队伍建设、人口疏散基地建设、人防自动化系统建设数量及分布等情况。
(四)交通战备动员
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各级驻地单位)、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私人所有的水路、公路、铁路,大型施工机械、工具,主要通信设备的基本情况等。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
1、水路方面。水路运输航线,港口、码头、泊位、吞吐量,运输、工程、救助打捞船舶和其他辅助船舶以及50总吨以上海上机动渔船的数量、运载能力、检修能力及分布情况。
2、公路方面。公路运输的线路、路况,10吨以上的公路运输挂车(平板车)数量、质量、主要技术性能及分布情况,大型客车和拖车、油罐车、工程修理车、轮胎式吊车、履带式吊车等特种车的数量、质量、主要技术性能及分布情况。
3、通信方面。重点调查机动通信车、通信线路、无线电台等有线、无线设施设备的数量、主要技术性能及分布情况。
4、施工机械方面。重点调查挖掘机、推土机、平路机、压路机、起重机、铲运机,铁路、公路等主要抢修机械,港口、火车主要装卸机具的数量、技术性能及分布情况。
(五)科学技术动员
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本县行政区域内科研机构(含各级驻棣单位)的科技人员、科技设备、科技经费等。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科技设备的数量、质量及分布情况,科技经费保障情况,技术的获取与转让、科技成果、科技服务活动以及科技服务活动的产出情况、科技人员的流动情况等。
(六)信息动员
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本县行政区域内各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集团)、驻棣单位的信息化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信息化设备。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网络管理人员、系统分析人员、软件
编程人员、信息化软件硬件维护人员、操作人员、企业和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人、联络人,计算机设备、通信设备、网络设备、无线通信设备、有线电视网络、有线局域网络、无线局域网络、广域网络、城域网络、移动网络设备、电话通话设备、无线对讲设备、全球定位系统、遥感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的数量、质量及分布情况。
(七)政治动员
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教育、民政、文化、宣传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突出调查民兵预备役政治质量、新闻单位、国防教育基地、重要文化设施、全民国防观念和战备精神准备等情况。
上述七个方面的数据每年更新一次。
四、步骤和方法
根据潜力数据类型,对数据变动周期较短的每半年统计一次,对数据变动周期较长的每年统计一次。每年安排3月份、10月份两个时间段统计,3月份组织上一年度潜力数据统计,10月份组织上半年潜力数据统计。
(一)组织准备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主要完成的工作:建立调整组织领导,确定各单位联络员;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布置任务;走访调研相关部门,分析研究问题;拟制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方案计划;下发组织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的通知;召开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部署会;组织国防动员潜力调查联络员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4月1日至4月30日,第二阶段从10月1日至10月15日,统计单位或成员单位组织潜力数据核查和组织潜力数据分类采集;办公室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抓好潜力调查工作;行业部门、国动委“八办”对采集的数据核对会审;组织潜力数据集中审核;通过批量导入的方式逐条目将数据录入潜力信息系统。
(三)总结讲评阶段。从10月16日至10月31日,组织潜力数据分析实现数据共享;召开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总结表彰会;下发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情况通报;向市国动委汇总上报潜力调查数据及潜调工作总结;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重难点问题研究。
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是国防动员准备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按照调查的内容,各单位可采取按系统对口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中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宜块则块、宜条则条、宜点则点的原则灵活掌握,对行业特点明显、隶属关系紧密的单位,可以条为主调查;对地域特点明显、上下不成体系的中小单位,可以块为主调查;对技术含量高的单位及各级驻地和县属的大型企业,可以点为主单独调查。调查过程中,要把条块关系处理好,把点上的工作做扎实,既不能出现重复登记统计,也不能丢项、少项,确保调查效果。调查内容和数据每年核对统计一次,调查统计的数据截止到上年度的12月31日。
五、工作机制
(一)数据提报机制
各成员单位依托政务内网,组织潜力数据电子表格的下载和传输;同时打印纸质表格并刻成光盘,纸质表格单位盖章后呈送潜力调查办公室。
(二)数据会审机制
采取四种方式组织潜力数据审核,不断更正完善,确保数据更加精准。对口审核,行业系统、国动委“八办”组织相关分管业务人员,对采集的数据逐个核实;对比审核,运用数据对比分析软件,组织与往年数据进行比较,对变化较大的进行核对;抽样审核,对关键性数据进行抽样审核,重点审核与战时动员需求联系紧密的潜力、审核重点企业或重点单位的潜力;集中审核,召开任务单位联席会集中会审,统计部门派各统计口相关人员参加。
(三)数据运用机制
建立潜力数据常态运用机制,组织国防动员潜力分析,评估可动员能力;与地方统计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经上级批准,将潜力数据提供驻军单位和地方相关部门查阅使用。
(四)联络员机制
各成员单位分别抽调1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作风务实的同志担任联络员,人员相对固定,确保潜力调查有具体人抓。遇有联络员调整,须报县人武部备案。
(五)情况研究机制
建立国防动员潜力调查重难点问题研究机制,由县人武部牵头,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商会,组织潜力调查工作分析评估、研讨交流、制定对策,及时解决遇到的矛盾问题。
(六)奖惩机制
每年组织一次总结评比,对在潜力调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县政府的名义组织表彰;对工作被动应付、完成任务迟缓、数据质量较差的单位和个人,以县政府的名义进行通报批评,按相关程序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联络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和政策性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调查人员要树立严肃认真、严谨细致的作风,确保调查内容翔实、数据准确无误。
(二)突出调查重点。要紧紧围绕适应信息化战争的需要,重点摸清可用于现代战争需要的高技术人才、装备器材、设施设备等潜力底数,做到“三个突出”,即单位要突出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人员要突出专业技术兵和对口专业技术人员,物资要突出高技术装备。通过调查活动,切实把本县高技术人才的数量、质量及分布情况摸清,把能够与军事专业对口的高技术单位摸清,把能够直接用于作战的高技术装备器材摸清,为战时动员奠定基础。
(三)重视研究探索。要注意研究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搞好调查工作的新路子。调查工作结束后,各组要组织人员对调查资料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研究,提出适应市场和战场需要,搞好国防动员潜力调查的意见和建议。
(四)完善资料管理。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内容涉及政治、军事和经济秘密,要切实加强调查资料的管理,防止丢失和泄密。调查资料按照相应的密级进行管理,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专柜存放。
(五)搞好总结验收。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结束后,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要组成检查组,对所属部门和单位的调查工作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对未完成任务和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湖口县人民政府 湖口县人民武装部
201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