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5-03
  • 文件编号: 湖府发〔2013〕7号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7000-0501-2013-0023

关于印发《湖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5-03 15:31 责任编辑:刘广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湖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428

  湖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为核心,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按照“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思路,采取转让、互换、租赁、入股等形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有序引导和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全面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促进我县农村土地合理有效流转,形成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提高我县耕地复种指数,减少土地季节性撂荒,力争主要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稳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照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在不改变流转后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农业用途的前提下,流转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要充分尊重承包方和受让方的意愿,流转的标的、方式以及相关事宜由承包方和受让方协商约定,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范操作、完备手续。

  (二)受让方应备农业生产能力的原则。受让转入方应当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

  (三)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农业用途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四)农村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有期限的,该期限按第二轮土地承包期计算,即不得超过2028

  (五)坚持“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土地流转要有利于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发展,要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适应,通过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使单位面积土地的效益实现最大化,促进农民大幅度增收。

  四、流转形式

  流转形式要严格遵循法律和政策规定,采取法定的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一)农户自发流转。鼓励农户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按照自愿的原则流转给其他农户,促进土地自发流转。

  (二)委托流转。即农户先与村委会、相关单位或个人签订委托流转合同,然后由村委会、相关单位或个人受委托与受让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三)企业租赁。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业大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有序流转。

  (四)成立土地合作社。在不改变土地所有制关系的前提下,成立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委托代耕等流转方式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的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将其土地租给农业开发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进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

  (五)其他方式流转。积极鼓励各乡(镇)探索和实践其他土地流转形式,加快土地有效有序流转。

  五、流转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流转信息。有土地流转意向的农户,以书面形式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供流出、流入土地的位置、面积、适宜用途、参考底价等信息,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信息采集员将收集到的土地流转信息汇总后,定期向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上报。

  (二)发布流转信息。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及时收集、整理各村上报的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土地流转台账。要对所辖村土地流转的数据进行采集、分析整理,将收集到的流转信息通过广播、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形式及时发布,并将土地流转信息每半年上报县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中心,以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

  (三)双方对接洽谈。在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下,土地流转供求双方按照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自主协商洽谈所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价格等内容,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应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样本,指导流转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合同书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当事人、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持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对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进行纠正。

  (五)鉴证流转合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根据流转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可经流转双方申请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鉴证。

  (六)办理流转登记。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七)监督履行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合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履行情况,对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

  (八)纠纷调解仲裁。土地流转合同发生争议或者违约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书面申请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乡(镇)农业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的15日内进行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资料归档保管。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设立专门档案柜,对土地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及时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六、实施内容

  围绕健康、有序、高效的土地流转要求,启动和实施“五个一工程”,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佳的方式、最好的效果,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运行、管理和服务机制。

  1、设立一个平台。通过农业部门操作、职能部门联动,分步在县乡两级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能暂定为“七负责”,即负责土地流转有关政策的宣讲和解答;负责编制土地流转规划、筛选土地流转项目,指导确定土地流转基价;负责收集、汇总、存储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负责审查规模土地流转受让人的资质;负责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审查和鉴证,并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县财政奖补面积的核实;负责协调化解土地流转纠纷。其建设标准初定为“七有”,即有规章制度、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地、有交易场所、有档案橱柜、有卷宗资料、有公示告知。

  2、构建一个网络。村级设一名土地流转信息采集员,由村会计兼任,负责收集本村有流转意愿农户承包土地情况,包括流转面积、时间、意向价格、地块情况等信息,并将收集的信息登记造册,及时向所在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一名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负责对各村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存储、上传和发布,使供求双方形成有效对接;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一名土地流转信息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本辖区内的土地流转信息以及向上级业务部门的汇报。当有一定面积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后,由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开始逐级上报并加盖各级印章。

  3、推出一个窗口。每个乡(镇)的农技综合服务站要以本站的电子显示屏为窗口,滚动宣传土地流转政策,发布土地流转讯息,推介当地农业产业优势和项目规划,让土地流转政策和流转信息走向大市场,进入大视野。

  4、规范一套制度。依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省农业厅下发的《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操作指南》,统一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手续,修订土地流转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制度和纠纷调解制度,确保土地流转制度管理走向规范化。

  5、完善一套资料。采取自上而下指导(流转面积核实)、自下而上交帐(流转面积上报)的方法,建立完善土地流转资料档案。县乡两级农业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整理过往资料、修补遗缺资料、采集现时资料、丰富案头资料,并按规定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农业、林业、国土、财政、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湖口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搞好土地流转,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引导群众加快流转步伐,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二)健全体系,完善机构。一是县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中心。建成拥有固定办公场所,配置2-3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套建设湖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平台等;二是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依托乡(镇)农技综合服务站,建成拥有固定办公场所,配置1-2名服务人员,配套必备的办公用品,如电脑及相关设施;三是村级配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采集员(村会计兼),负责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进行流转咨询、法律政策宣传等服务。

  (三)强化宣传,树立典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在全县形成政策支持、资金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真正让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放心流转,形成推进土地承包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共识和内在动力,促进工作有序开展。要注重培植典型,推广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强对典型的宣传,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政府奖励,鼓励流转。为大力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今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政策。一是财政列支每年10万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经费;二是在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时优先考虑土地流转大户,对土地流转达到一定规模的优先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土地规模化经营;三是县财政每年拨付50万元支农资金对农村土地流转实施“以奖代补”,对集中连片流转耕地面积100亩、流转期限3年以上种植大户每年奖励100元/亩。另外每年还用财政支农资金50万元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风险保证金”,用于流转大户抵御农业灾害的风险保障;四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有突出成绩的乡(镇)给予适当奖励。

  (五)细化考核,加强督查。县政府把加快土地流转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认清做好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健全领导体系,强化目标管理,倾力抓好落实。县政府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年终进行考评,严格实行绩效管理。同时,县政府还将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八、农村土地流转大户经营证抵押的探索

  为有效抑制撂荒、促进农业规模经营、解决种植业生产大户的融资困难的问题,湖口县拟在2013年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工作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大户经营证抵押的探索。农村集体土地规范化流转后,由县人民政府核发“农村土地流转大户经营证”,再由县人民银行授信相关金融部门将此证作为银行抵押的依据,以建立农村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农民合作社生产性投入的融资渠道。力争今年在部分乡镇中试点,然后逐步规范再行推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九、有关事宜

  本实施方案在试行中,若有与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或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