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湖口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口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扎实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部署,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促进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初设面积0.9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3万亩),其中,新建0.65万亩,改造提升0.25万亩。确保上图入库面积不少于0.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1万亩),其中,新建0.5万亩,改造提升0.2万亩。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五个统一,规范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实行“五统一”管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和《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并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修订)》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1.统一资金来源。由省级统筹整合资金,含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2.统一投入标准。省政府原则上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为3000元,我县将根据各地不同地形条件,因地制宜,按照方案设计确定项目投入标准,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和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3.统一规划布局。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对粮食主产区域或重点区域,采取“集中力量、重点投入、新建为主、综合开发、连片治理”的方式,区域推进,连片实施。统一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及连片建设地块,明确年度建设计划及建设范围。在建设内容上,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灌溉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高效节水、农田防护、配电设施、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选择乡村及农民积极性高或土地流转意愿强的地方加大实施力度。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优化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4.统一组织实施。强化组织保障,构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县、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县项目部为一级法人,下设若干包乡(镇)高标建设管理专班,乡(镇)项目部是二级法人,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明确时间节点,统一设计施工,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农技服务、机耕道路、生产设施配套等建设。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收集相关资料,做好“上图入库”工作。
5.统一验收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各相关部门不再单独组织验收考核,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组织开展项目自验,自验合格后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总结评价,并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接受省级督查及绩效考评。
(二)采取“六统一分”方式,开展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江西省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方案》(赣农字〔2023〕31号)精神,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试点项目,采取“六统一分”方式实施,即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勘测设计、统一造价评审、统一工程监理、统一竣工验收、统一上图入库、统一督促指导,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建设主体实施。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作为实施主体的,单个项目建设工程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和支持各地整乡、整村推进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严禁变通拆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三)严格项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采用普通模式。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安排、项目实施、建后管护与利用、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审核制等相关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建设质量。根据全省推行的做法和上年探索的经验,2026年我县继续实行项目“两级法人负责制”。在工程实施、工程款拨付和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补充以下程序:
1.工程款拨付。付款资料由工程监理、项目村委会代表、项目二级法人代表审核,并签字盖章,再由包乡(镇)高标管理专班人员审核签字后,按县农业农村局财务流程审核拨付。
2.工程项目变更。严格执行《湖口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湖府发〔2025〕5号)有关规定。
四、实施步骤
1.前期筹备阶段(2026年1月5日—3月31日)。各乡(镇)政府负责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确定年度建设计划和建设范围,并将年度建设计划和范围表加盖公章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乡(镇)上报的建设计划及范围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根据上级批复的年度计划统筹确定实施地点和面积。
2.实施准备阶段(2026年4月1日—10月31日)。按照“三进三出”要求开展勘测设计工作,形成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县级评审通过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市级评审,编制项目施工图和预算,进行财政评审,开展项目施工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原则上在10月底前项目开工建设。
3.工程建设阶段(2026年11月1日—2027年3月31日)。县、乡(镇)两级项目部、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程建设。期间,相关乡镇组织群众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单项工程逐项验收。
4.验收结算阶段(2027年4月1日—10月31日)。各施工单位完成项目自验并出具工程竣工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竣工测量单位开展单项工程量测量,组织项目县级自验自评,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验收和总结评价,接受省绩效考评。
五、工作举措
(一)创新管理模式,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两级法人各负其责的项目管理新模式。成立湖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董志松同志任主任兼项目一级法人。项目部负责项目设计、监理及工程建设的招标,施工合同的签订,技术指导,设计变更的审批、工程结算及项目资料建档。项目部下设综合协调部、工程技术部、财务管理部。各乡(镇)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由乡(镇)长担任主任兼项目二级法人,负责项目建设面积落实、群众监督、工程质量监管、施工进度把关、矛盾纠纷调处、工程量核实等工作。
(二)组建管理团队,强化服务管理。一是建立分片管理团队。县农业农村局建立专班包乡(镇)管理制度,选派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人员组建若干个高标建设管理专班,包乡(镇)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工程进度调度、督查工程质量、变更签证把关、核量结算、检查验收等工作。二是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团队。各乡(镇)要选派清廉、有能力、肯吃苦的干部具体抓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原则上一个乡(镇)至少安排1名专职项目管理干部,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把关,村组根据工程量安排1-3名干部,村组干部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解释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部门紧密配合,确保高效运转。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县发改委负责规划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立项及建设方案、工程设计、施工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参与项目检查、验收。县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分配、监督管理;按照项目总投资3%的比例配套项目工作管理费用,以弥补列支项目工作管理费用的不足;对历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15元/亩的标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强化项目资金使用日常监管;参与项目检查、验收。县审计局负责以统筹整合新的规定作为审计依据,加大对项目的审计监督。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方案、工程设计、施工等技术指导和服务;主动提出不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范围;优先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做好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参与项目检查、验收。县公安局负责打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围标、串标行为。县农业农村局为牵头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监管及技术指导服务及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牵头项目检查、验收。县水利局负责建设方案、工程设计、施工、高效节水及建后管护等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农田灌溉水源,参与项目检查、验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用水泥制品生产厂家按国标出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支持和配合施工单位施工,保证施工的公路畅通。县供电公司负责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规定,在配电设施的设计、施工和入网上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配合做好影响施工和农业生产的电线、电缆、电杆的迁移和保护工作。县人武部负责做好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通讯部队的协调工作,确保军用通讯光缆周边施工的顺利进行,并加强军用通讯光缆的保护。宣传部门负责加强宣传报道,营造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两办”督查室负责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列入县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是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县农业农村局是牵头部门,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相关部门是配合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顺畅、高质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也是我县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统筹谋划安排,把握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力推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上下一心,全力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保障工作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县财政按总投资额3%的比例安排项目前期费、工程监理费、项目管理费和竣工验收测量上图入库等费用;历年建成的高标中,新增旱地和新增水田的面积,分别按照400元/亩和600元/亩安排年度建后管护经费,其它的按不低于15元/亩的标准安排年度建后管护经费。项目管理费可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县、乡、村三级,用于项目相关费用;建后管护经费要落实到村,保障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旱地、新增水田和旱地改水田增加粮食产能的,县财政分别给予9000元/亩、16000元/亩和10000元/亩的奖励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制订奖励资金分配办法。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对乡(镇)高质量发展考评的重要内容。各乡(镇)项目部要建立项目“周例会制”“半月调度制”,扎实抓好项目质量和进度。县项目部要坚持“一周一例会、半月一调度”,及时通报项目进展和存在问题,协调和督促问题的解决。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督导制度,实行“一月一督导”和项目完工考评相结合。每季度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质量问题较多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