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7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决策事项纳入湖口县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湖口县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正式印发,请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的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做好决策全过程的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附件:湖口县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