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湖口县2025年“畅享金秋•惠购湖口”消费季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口县2025年“畅享金秋·惠购湖口”消费季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行动决策部署,有效激发消费潜能、加速释放市场活力,助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根据《江西省提振消费行动方案》赣府厅发〔2025〕4号文件、《九江市提振消费行动实施方案》九府办发〔2025〕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名称
湖口县2025年“畅享金秋·惠购湖口”消费季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至10月
三、活动目的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强化多级联合、政企联动,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支持鼓励商贸企业主体开展让利促销、品牌营销活动,通过发放餐饮堂食消费券及百货零售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深挖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努力营造“愿消费、敢消费、能消费、乐消费”的良好氛围和环境,挖掘社会消费增量,扩大消费总量,促进消费升级,推动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增长。
四、活动时间及范围
(一)活动时间
此次餐饮堂食消费券及百货零售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5年9月-10月。
(二)发放和领取原则
1.餐饮堂食消费券
(1)先领先得,同种补贴额度的餐饮消费券每人仅能领取一次。
(2)本次活动财政补贴发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统一由政府发放账户进行回收。
2.百货零售消费券
(1)先领先得,同种补贴额度的百货零售消费券每人仅能领取一次。
(2)本次活动财政补贴发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统一由政府发放账户进行回收。
(三)发放范围
餐饮堂食消费券、百货零售消费券
(1)消费券投放范围:全体在湖人员(包括县外来湖口人员)。
(2)参加活动主体范围: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餐饮业市场主体,经营信用良好,以商户自愿报名、相关部门推荐上报相结合,商务部门汇总审核确定的原则,选取湖口县范围内餐饮行业商户。参与活动的所有商户原则上有配套优惠活动,且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条件的商户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活动。参加活动的商户名单由商务局依法最终确定并通知第三方电子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进行活动商户录入,并与第三方电子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签署活动协议。
(四)消费券投放资金金额
本次消费券共发放资金200万元,其中餐饮堂食消费券100万元;百货零售消费券100万元。
五、活动规则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采用电子消费券发放。
(一)餐饮堂食消费券
1.消费券种类、金额、张数及发放批次
餐饮堂食消费券:共100万元,其中10000张满100元减30元餐饮优惠券,8000张满200元减50元餐饮优惠券、3750张满300元减80元餐饮优惠券。
餐饮堂食消费券分3批次发放,第一批次发放50万元,其中5000张满100元减30元餐饮优惠券,4000张满200元减50元餐饮优惠券、1875张满300元减80元餐饮优惠券;第二批发放30万元,其中3000张满100元减30元餐饮优惠券,2600张满200元减50元餐饮优惠券、1000张满300元减80元餐饮优惠券;第三批发放剩余金额。
2.餐饮堂食消费券领取有效期及使用规则
消费券自发放日计算,有效期7天。先到先得,发完为止。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资金回归消费券资金池,进入下一轮发放。消费券不累加、不找零、不兑换现金,消费券兼容商家其他优惠活动(即可与商家自己推出的活动同时使用),同一人在整个发放活动中每种消费券仅限领取一张,单笔交易仅可使用一张。活动结束后由商务主管部门汇总消费券使用明细并对其组织审计。
3.发放方式
餐饮堂食消费券投放时间内,用户在第三方电子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APP首页进入本地专区的“消费券”专栏再进入“餐饮堂食消费券”等专区点击对应消费券,先到先得。
4.兑现流程及要求
(1)本次餐饮堂食消费券发放活动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商户报名及单位推荐-商务部门审核-第三方消费券发放-消费者使用消费券进行消费-第三方统计数据-商务部门组织审计-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向县政府申请资金-财政拨付”的流程进行。参与活动的商户企业需是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参与活动的商户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第三方平台严格按照真实公开的程序进行消费券发放,并做好数据统计;活动参与商户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本次发放活动实施方案进行活动,共同确保整个活动公平、公开、公正。
(2)餐饮堂食消费券的活动商户需要留存完整的消费记录(根据商户性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记录、点菜记录、消费券使用人信息等用以佐证的记录),通过审查后方可有效。
5.重要说明
本次餐饮堂食消费券活动将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及审计。活动过程中不得有拆单使用、叠加使用消费券等违规行为,严禁套取政府活动资金。所有参与消费券活动的企业和商户需认真阅读本消费券发放方案,并对参与活动的消费情况进行真实记录,确保人、时、券、物、钱一致。经由审计部门审计发现问题并造成损失的由商户自行承担并将进行相应惩戒,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前期消费券发放过程中查处的问题企业,按照处理结果执行。
(二)百货零售消费券
1.消费券种类、金额、张数及发放批次
百货零售消费券:共100万元,其中10000张满50元减20元优惠券、10000张满100元减30元优惠券、10000张满200元减50元优惠券。
百货零售消费券分3批次发放,第一批次发放50万元,其中5000张满50元减20元优惠券、5000张满100元减30元优惠券、5000张满200元减50元优惠券;第二批次发放30万元,其中3000张满50元减20元优惠券、3000张满100元减30元优惠券、3000张满200元减50元优惠券;第三批发放剩余金额。
2.百货零售消费券领取有效期及使用规则
消费券自发放日计算,有效期7天。先到先得,发完为止。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资金回归消费券资金池,进入下一轮发放。消费券不累加、不找零、不兑换现金,消费券兼容商家其他优惠活动(即可与商家自己推出的活动同时使用),同一人在整个发放活动中每种消费券仅限领取一张,单笔交易仅可使用一张。活动结束后由商务主管部门汇总消费券使用明细并对其组织审计。
3.发放方式
百货零售消费券投放时间内,用户在第三方电子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APP首页进入本地专区的“消费券”专栏再进入“百货零售消费券”等专区点击对应消费券,先到先得。
4.兑现流程及要求
本次百货零售消费券发放活动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商户报名及单位推荐-商务部门审核-第三方消费券发放-消费者使用消费券进行消费-第三方统计数据-商务部门组织审计-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向县政府申请资金-财政拨付”的流程进行。参与活动的商户企业需是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参与活动的商户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第三方平台严格按照真实公开的程序进行消费券发放,并做好数据统计;活动参与商户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本次发放活动实施方案进行活动,共同确保整个活动公平、公开、公正。
5.重要说明
本次百货零售消费券活动将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及审计。活动过程中不得有拆单使用、叠加使用消费券等违规行为,严禁套取政府活动资金。所有参与消费券活动的企业和商户需认真阅读本消费券发放方案,并对参与活动的消费情况进行真实记录,确保人、时、券、物、钱一致。经由审计部门审计发现问题并造成损失的由商户自行承担并将进行相应惩戒,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前期消费券发放过程中查处的问题企业,按照处理结果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注重协同配合。为办好湖口县 2025“畅享金秋·惠购湖口”消费季活动,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活动策划、投放核销等工作并加强横向协作与纵向联动。
(二)加强宣传,浓厚促消氛围。县融媒体中心通过各渠道广泛发布促消费活动的内容、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影响力和提高成效。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三)严格管理,抓好过程监督。为了确保整个活动在公平、公正、公开中开展,切实做到规范有序。对违规操作的自然人、法人、商户、第三方平台等,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并取消活动资格。
















